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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狼山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4-1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SYCZBBYNRF-2017-004-SG/JL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狼山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资金来源项目单位自筹,根据临河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1号文件的要求,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狼山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建设规模、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及内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狼山镇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及管网配套设施,其中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约1800平方米,管网约500米,日处理规模2000吨。

  招标范围: 设计图纸全部内容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建设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狼山镇

  施工计划工期:90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施工投标企业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监理投标企业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监理企业;

  2、承担本工程的项目总监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三、投标须知:

  1、各施工投标企业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

  (1)企业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

  (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

  (3)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证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

  (4)检察院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报告原件。

  2、各监理投标企业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

  (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

  (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

  (3)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

  (4)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4 月 19 日至2017年 4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四季花城一区9号楼5段3层302室报名。

  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每标段售价人民币10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 5 月 13 日上午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二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为2017年 5 月 13 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二楼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马东 联系电话:13847891019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

  联系人:杨鹏飞 电 话:18704922700

  地 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四季花城一区9号楼5段3层302室

  九、投标保证金汇款方式:

  收款人: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五原农村商业银行

  行 号:4022 0728 1440

  帐 号:8800 3012 2000 0000 0303 77

  注:1、必须标注工程名称;

  2、投标企业务必于本工程开标日期前一天上午11:00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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