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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齐鲁化工区氟硅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期)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7-4-1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采购项目名称:齐鲁化工区氟硅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期)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QZFCG2017062

  三、项目授权主体:高青县人民政府

  四、项目实施机构:高青县台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五、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

  齐鲁化工区氟硅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期)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2、项目内容及规模

  园区规划占地6.55平方公里,结合项目区实际,新建完善园区道路设施:新支脉河南侧新建2.6公里长、21米宽园区主干路,建设两纵两横共计18公里道路、新支脉河南岸道路西延路及园区支路;分期建设园区地上管廊和地下管网;建设园区消防站和招商服务中心;新上110千伏变电站一处实现双电路;改造提升旧园区的供水、供气、供热和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其中一期项目建设内容为: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建设内容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支脉河路东段

2.6公里

主路铺设、雨污水等管线及绿化工程

纵三路

2.2公里

主路铺设、雨污水等管线及绿化工程

支脉河路西段

2.9公里

主路铺设、雨污水等管线及绿化工程

架空综合管廊

7.5公里

蒸汽、天然气、生产工艺等管线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二级消防站

2300平方米

消防站主楼及训练场地设施等

项目迁占、土地征用、设计费、招标等费用

  3、项目设计架构和运作模式

  本PPP项目的架构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政府对于项目实施部门的授权,即高青县人民政府对高青县台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授权;二是社会资本方确定后,由高青县台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对项目公司进行的授权。

  项目合同主要是《PPP项目合同》。该合同为主合同,作为行政许可合同,由高青县台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与成交的社会资本方草签,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高青县台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与项目公司正式签署。

  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即BOT模式。具体运作模式为:

  高青县人民政府授权高青县台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按照“资格预审?竞争性磋商”的程序选择一家资本实力雄厚、运营经验丰富的社会资本方(成交投资人),由高青县台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与成交社会资本方通过签署《齐鲁化工区氟硅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期)PPP项目合作协议》后,由淄博狄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SPV)。实施机构将项目的运营权转让给项目公司,并由其负责建设、运营和维护,运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及其运营权等移交给高青县台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或其指定机构。

  4、资金筹措方案

  SPV公司设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政府方授权的淄博狄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300万元,持有SPV公司10%股份;社会资本方出资2700万元,持有SPV公司90%股份。在双方确定成交后30日内,双方合资成立SPV公司并及时开通公司资金账户。项目概算剩余资金需求由SPV公司进行融资。

  5、经济效益分析

  该PPP项目的回报机制采用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方式,即SPV公司通过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按照项目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以项目建成后取得项目的运营权、使用者付费和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方式获取合理回报。在项目运营期间,政府承担可行性缺口补助责任,社会资本方合理利润率不高于6.5%/年(以五年期以上银行贷款利率4.9%为基数上浮32.65%),以最终成交投资收益率为准。在项目生命周期7年内,2年建设期工业园区财政不承担社会资本方本金支出,仅承担不高于6.5%/年的收益支出责任;运营期工业园区财政每年平均承担社会资本方等额本金,并承担相应不高于6.5%/年收益支出责任。

  6、本项目采购预算:总投资14700万元。

  7、项目建设期24个月,运营期5年。

  六、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是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外企业法人,要求具有较强的投资能力、融资能力、财务管理能力;

  2、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3、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有能够覆盖本项目的足够财力,最近连续三年(如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每年均为盈利,具有一定规模的净资产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如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禁止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5、申请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融资方案;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原则上不超过2家企业。联合体形式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需签署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1-5条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向项目实施机构提交由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七、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均作为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无参加竞争性磋商的资格。

  八、报名时间

  1、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04月20日至2017年04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8:30?11:30;13:30?17:00期间)进行报名。

  2、地点:山东德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淄博经济开发区张周路碧桂园西(原齐商银行培训中心))。

  3、报名方式:(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交经有资质单位审计的近三年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的原件。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申请人应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牵头人出具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资格预审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资料原件统一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书时一并提交审核,资格审查结束后退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4、售价:每份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九、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1、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04月20日至2017年04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8:30?11:30;13:30?17:00期间)进行报名。

  2、地点:山东德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淄博经济开发区张周路碧桂园西(原齐商银行培训中心))。

  十、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5月12日上午9时30分。

  2、地点:高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高苑路东段路北,邦德陶瓷东临,高青县行政服务大厅内)。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5月12日上午9时30分。

  2、地点:高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高苑路东段路北,邦德陶瓷东临,高青县行政服务大厅内)。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高青县台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城镇政府

  联 系人:王瑞

  联系方式:0533-6316016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德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淄博经济开发区张周路碧桂园西(原齐商银行培训中心)

  联系人:郭静波

  联系方式:0533-5206180

  邮箱:sd_dehong@163.com

  发布人:山东德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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