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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分宜县公安局生活废水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7-4-1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受分宜县公安局的委托,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现就分宜县公安局生活废水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邀请有相应资质和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根据询价公告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满足要求的货物。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项目编号:FYZFCGXJ2017-NO-024

  一、 商品清单及要求:

名称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预算总价 ( 元 ) 备注
污水处理设备 详见采购文件 1 135000 不含土建费用 但中标后须提供土建施工图纸

  二、 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实施能力;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4、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和开标时间、地点:请投标人于2017年4月27日14点30分前携带资格后审资料和密封的投标文件一并送到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环路与天工北大道交汇处、新武装部旁)开标二室参加投标。逾期的投标文件概不接收。未携带资质后审材料或资质文件不全者,投标文件密封及制作不规范,不予受理。

  四、本次招标项目货物一包,包内不分包、每包价低者中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确保原厂正品。报价仅限于人民币,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送、施工设备、人工、管理、材料、设备、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进口货物含关税)、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投标人的报价不能超过单位采购预算,否则不予授标。投标人应认真阅读询价公告,按照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各投标方出售的商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检验合格的商品,同时满足商品清单中的规格、型号及参数要求;保证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任何假冒伪劣商品概由投标方负责,并按余采管办字[2003]4号文件处理。

  五、报名资格:无记名报名方式,投标人符合投标人资质要求并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此前参加该项目投标的单位须重新缴纳保证金,否则视为未报名。

  报名时间:投标人须从即日起至2017年4月26日17时,不接受现场报名,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2600.00 (贰仟陆佰元整),银行转账时备注投标项目名称,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保证金应在2017年4月26日17时前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户名: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分宜县支行,账号:14337101040005381。)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退还,中标单位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六、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采购公告期内,各投标人可在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yggzyjyzx.com/)或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yggzy.jiangxi.gov.cn/xyzbw/)自行免费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七、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场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采用A4纸张,投标文件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应包括投标函、报价文件(用于唱标)、报价明细表、技术参数文件、商家售后服务书面承诺、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身份证等)等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须清晰可辨),装订成册入袋内密封,袋外应写明报价人名称。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采购单位:分宜县公安局

  地址:分宜县天工南大道

  联系方式:廖女士 13879090828

  2、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

  地址:分宜县社会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余先生 林先生 0790-5810582

  电子邮件:fyzfcg0790@163.com

  分宜县公安局

  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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