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浦北县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浦北县1000T/d污水处理项目附属工程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浦北县1000T/d污水处理项目附属工程
二、项目编号:GXTZ-ZB-2017第(00359)号。
三、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约28万元。
四、项目内容:浦北县1000T/d污水处理项目附属工程,包括围墙、监测用房、绿化等。
五、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以上资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贰级(含贰级)以上,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建设施工能力。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4、本项目不接联合体投标。
七、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 2017年4月20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4月24日止(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浦北分公司(浦北县越新路99号)
3.售价:询价招标文件每本:250元,询价文件售后不退(本项目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标书)。
4.发售条件:询价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未合一时需提供)、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以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持原件备查,资料合格方可购买询价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3000.00(叁仟元整)
报价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24日17时00分)前将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九、户 名:浦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浦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江城信用社
账 号:8279 1201 0106 4558 80
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报价人应于2017年4月25日8时00分止,将报价文件密封送交到浦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北县政务中心总工会三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按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参加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单位: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人:陆工 咨询电话:0777-8315505 FAX:0777-8315505
2.采购单位:浦北县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利工 联系电话:0777-8317101 FAX:0777-8317101
3.监督部门:浦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联系电话:0777-8314622
采购单位:浦北县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单位: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