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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泉市塔石金岗废水处理厂(2017年度)污泥处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4-2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龙泉市塔石工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就龙泉市塔石金岗废水处理厂(2017年度)污泥处理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 龙泉市塔石金岗废水处理厂(2017年度)污泥处理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 ZJJH2017—003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标项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备注

1

污泥处理

1.0

300

污泥处理约3000吨(中标后按实际数量结算);详见招标文件

  五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 、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及有专业的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独立法人;或者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独立法人与有专业的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独立法人组合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并出具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提交资料

  1. 报名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可传真);

  2.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获取方式:书面索取或网上下载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 年5月10日12:0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但在“澄清时间”截止之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或答复)。

  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整,售后恕不退还。(电汇方式缴纳,交纳户名: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泉分公司;交纳帐号: 1650 1012 0100 9000 2134 开户银行: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丽水龙泉支行 )

  八、投标保证金

  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7年5月10日12:00止(北京时间),逾期不受理,以到账为准;在截止时间前未到账的,按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交纳标准:人民币30000元整(电汇方式缴纳,交纳户名: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泉分公司;交纳帐号: 1650 1012 0100 9000 2134 开户银行: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丽水龙泉支行 )。

  注:1、请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填写招标项目名称,若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放弃投标须在开标前一天提供书面说明报告;2、在开标时须提交由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据的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和标书工本费,否则拒绝其投标。由此形成的责任自负。3、拒绝其他方式交纳,由此形成的责任自负。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 、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7年5月11日9:30前递交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 、定于2017年5月11日9:30时,在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务必派全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 未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请务必到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申请(网址: http://www.zjzfcg.gov.cn/jsp/sup/enrol/sup_reg_flow.jsp );各供应商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龙泉市塔石工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8—7330465

  (2)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8--7113468

  龙泉市塔石工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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