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序号:LD2017067号
一、丽水市莲都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建设项目灯塔新村东侧区块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莲发改投资【2017】35号,资金来源为财政统筹安排。
二、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丽水市城区北侧,中山街西侧,人民路南侧,灯塔新村东侧,丽阳街北侧。
(2)建筑规模:本次改造范围内共18幢房子,约266户,总改造面积6397.71平方米。
(3)招标范围:施工图红线范围内的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绿化工程、管线综合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4个月 (5)招标控制价: 730786元(含暂列金额31475元)
(6)质量要求: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项目经理与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要求投标人是2017丽水市市政公用B类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书面不记名索取: 2017年 4 月24日起在丽水市莲都区招投标中心不计名购买,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人民币。联系人:郭玲玲 联系电话:0578-2139703。
2. 网上下载:2017年4月24 日起在莲都区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ldztb.gov.cn上发布并供下载。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七、其他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工程投标□是þ否采用高额保函担保。
3. 本工程评标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具体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购买“投标工具”专用光盘(注:试用阶段光盘无效),专用光盘110元/2张,相关事宜请与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联系(地址: 丽水市兴业大厦11楼1154室,电话:0578-2155726),并请各投标人认真详读“丽水市工程招标项目电子评标辅助系统注意事项”。
招标人:丽水市莲都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欣苑街539号307室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万丰北路72号
电 话:0578-2352927 电话/传真:0578-2139703、2152625
联系人:钟工 联系人:郭玲玲、瞿庆荷
公告发出时间:2017年4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