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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鄞州区姜山镇定桥路、陆家堰污水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4-2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姜山镇定桥路、陆家堰污水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鄞州区姜山镇定桥路、陆家堰

  项目规模:本工程南起上郁,向北排入定桥路,西起毛家江,向东排入新宁横路,DN250PE实壁管管道658米,DN315PE实壁管管道3717米(含所有主管及支管),φ700塑料检查井28座,φ1000塑料检查井23座,800×800mm钢筋混凝土污水检查井49座,800×800mm钢筋混凝土留泥格栅井8座,2200×3600mm钢筋混凝土沉井20座,2600×3000mm钢筋混凝土倒虹井6座,3000×3600mm钢筋混凝土沉井泵站2座,3000×3600钢筋混凝土格栅沉井2座,其他还包括阀门井及消力井2座,砖砌止回阀井2座及各类井内启闭机、水泵及电气安装。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

  工程造价(暂估):8523826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污水、泵站排水、电气、泵站电气等工程(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

  质量控制目标: 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2017年8月10日前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市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1.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市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其它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4月1日起至今已成功完成过单项合同管径DN315及以上且总长度在1KM及以上的水平定向拖拉管市政污水管网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须含监管部门或交易站或交易中心备案章)、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提供的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签字并盖章),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竣工时间为准]。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经理无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2.4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3其它要求:

  1、投标人无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3、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自2013年1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图纸、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7年2月版))。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壹拾柒 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注: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公共交易站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姜山支行

  银行账号:350660461620

  到帐截止时间:2017年5月2日15: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 1 、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 2 、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鄞州区姜山镇公共交易站(姜山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四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金工

  招标代理人:宁波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新天地东区11号楼15层;

  经办人:张工

  电话:0574-87842865;传真: 0574-87884615。

  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图纸、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7年2月版)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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