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荣县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已由荣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以荣发科局[2017]1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荣县拓新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荣县拓新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经荣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2017]12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70316012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荣县河西新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处理规模为3000m3/d的污水处理厂一座及配套管网和附属设施;
2.3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完成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整体交付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过程的工作。
2.5 标段划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给、排水工程)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和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省外入川施工企业需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省外入川勘察设计单位需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信息录入证,并以入川备案证登记资质为准。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勘察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3)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 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8日 00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7年5月5日 23时 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23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荣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荣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荣县拓新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荣县旭阳镇旭水大道南三段68号
邮 编:643100
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0813-6102828
传 真:0813-610268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阳大道三段5号下一站都市写字楼A座1210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8683859529
传 真:028-87014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