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洪关苗族乡联心村污水处理工程
2、项目编号:HDZ-2017-162
3、项目序列号:/
4、项目联系人:刘玉梅
5、项目联系电话:0851-28640033
6、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
详见《磋商文件》
(2)采购数量:1 批
(3)采购预算:1,662,300元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90天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洪关苗族乡联心村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不要求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投标人须具年审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特殊资格要求
无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04-28 09:00:00至2017-05-04 17:00:00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遵义市汇川区广州路天安银苑A栋303)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4)投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7-05-10 14:3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05-10 14:30:00
12、开标地点: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遵义市汇川区广州路天安银苑A栋303)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元): 30,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7-04-28 09:00:00至2017-05-10 14:30:00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是银行支票或汇票。支票或汇票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4)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湘山支行
帐 号:420001040011249
14、PPP项目:否
15、采购人名称:遵义市播州区洪关苗族乡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遵义市播州区洪关苗族乡人民政府
项目联系人: 邹才奎
联系电话: 13508519523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对小、微型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严格按照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执行。提供的声明函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加以确定。 3、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投标报价相同情况下优先采购;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在投标报价相同情况下优于单个清单中产品优先采购(须提供证明材料)。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遵义市汇川区广州路天安银苑A栋303
项目联系人: 刘玉梅
联系电话: 085128640033
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