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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附属期新区段污水管迁改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4-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苏州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的 苏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附属期新区段污水管迁改工程 已经 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 ,以 苏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计划任务书 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无)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国有资金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苏州高新区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高新区

  (2) 工程规模: 迁改污水管道约3300米(含DN800钢筋混凝土顶管、钢筋混凝土沉井、DN1000钢管铺设)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工程性质:市政工程 招标金额:128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7/5/29 至 2017/9/30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工程性质 工程类别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 是否网上支付 招标文件售价 评标办法
0001 轨道交通3号线竹园路、何山路、马运路、华山路、鹿山路、狮山路等站污水管迁改工程 市政工程 其他 1280.000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市政公用-Ⅰ组; 市政公用-Ⅱ组; 市政公用-Ⅲ组; 220 评标办法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是否采用网上投标:是

  注:请尚未开通“金融服务平台”服务的投标人和代理机构尽快 登录金融服务平台获取中信银行附属账户,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参见“关于启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的投标人须知”

  5.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见上表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负责人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8)省外企业需办理资质核验备案手续,取得资质核验书(详见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件和苏住建建〔2013〕50号);省内外市进苏企业按《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苏住建规【2011】1号文)执行(使用预选承包商名录投标的无需提供此项);

  (二) 资格预审合格(可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可以作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当全部满足才能合格)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注:类似工程以 3 年内承担过 污水管道工程且单项合同造价890万元(其中需包含DN800及以上的顶管) 以上的项目,质量为合格, 时间以2014年4月至今为限(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4/28 09:00 至 2017/5/6 15:00 ,在 苏州建筑市场信息网通过“苏州投标工具” 下载招标文件。

  (2) 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十天前随时查看“苏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5/22 14:00:00 , 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苏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采用电子光盘递交标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地点为: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辉路养蚕里贸易市场二楼)。

  (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9.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东吴北路221号7楼

  联系人: 程佳 传真: 65268668 电话: 69157588-803

  邮编: 215002 E-Mail:

  1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 刘艳 职称或执业资格: 注册造价师 联系电话: 69157588-803 上岗证号: 苏招E1496

  11.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17/4/28 09:00

  12. 备注: 1)图纸请在招标文件的附属文件中下载。 2)开标时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须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B证原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的端口上传人民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企业和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具体按照江苏省招标办《关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调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文件执行),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省招标办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公告中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第(8)条内容现无需提供。 5)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投标人业绩库"中公示的投标人业绩为准,请投标人及时做好录入工作。 6)招标人拒绝企业综合等级c类及以下或二年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参与投标。

  13.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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