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7年05月12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石坡底村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44340070001
项目联系人:田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313-7121166
采购人:怀安县左卫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怀安县左卫镇金泉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13833343505
代理机构:河北翔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建华南大街方兴大厦22楼22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3-7121166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5月12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5-02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5-08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怀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怀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一楼第一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2)投标人须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的可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不需缴税的单位请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如为同一法人的控股子公司或分公司进行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的股权比例证明、业务承接委托书),2016年整年度的缴税凭证或缴税证明,2016年整年度的社保缴纳凭证或证明,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7年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2、供应商报名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的可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不需缴税的单位请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副本,2016年整年度的缴税凭证或缴税证明,2016年整年度的社保缴纳凭证或证明。(2)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注:以上证件需原件和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2份(报名登记和购买文件各需一份),到怀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数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此项目严禁分包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