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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安化县田庄乡污水处理工程及其配套管网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5-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化县田庄乡污水处理工程及其配套管网工程EPC项目已由安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2017)76号 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安化县田庄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化县田庄乡污水处理工程及其配套管网工程EPC项目;

  2.2 建设地点:安化县田庄乡;

  2.3 投资规模:总投资约656.28万元;

  2.4 中标金额不作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人须从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并向业主提交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预算报告,且工程预算报告不能高于中标金额。由业主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工程预算审计,最终以财政评审金额为准作为签订合同的工程总价。

  2.5 项目内容:新建设计处理规模为600m3/d的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1280M2,新建配套管网道长11530米;

  2.6工期要求:120天(日历天);

  2.7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54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16.28万元;

  2.8招标范围:本次采用EPC模式建设,按照合同完成治理区域内建设方案、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提供合格的设计文件和上级部门验收批复及施工技术服务与缺陷技术服务、竣工验收服务工作及采购、施工、治理、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服务,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治理全面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近3年内须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和污染修复)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设计负责人具有公用设备(给排水)专业或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有在建项目,并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

  3.4湖南省外企业须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5投标人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质量事故等情况,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行贿犯罪记录。

  3.6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考虑本项目的专业性与复杂性,投标人须进行充分的现场踏勘工作,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在报名前委派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同时进行现场踏勘调查,并联系招标人了解项目基本情况、进行现场踏勘备案登记,取得相关证明。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6.1 投标报名时请派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请于即日起至5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化县东坪镇辰溪商贸城4#501室)持下述资料原件:①单位介绍信(公告期间开具,注明招标项目名称,须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⑤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⑥设计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职称证、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的岗位资格证书、关键岗位人员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和无在建项目的证明(省外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⑦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⑧招标人开具的项目现场踏勘备案登记证明;⑨投标人企业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法定代表人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咨询回执;同时递交以上所有证件资料的复印件资料一套(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现场审查所有证件资料,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若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使用虚假证件等材料的,将上报行政监管部门,按相应规定进行处罚。

  6.2 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其它资料费500元,合计人民币1000元/套(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开标时间为 2017年5月23 日9点30分,地点为安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区国土局办公楼二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安化县招标投标管理协调指导办公室和安化县环境保护局,电话:0737-7224114。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第六十一条,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依法处理责任人;

  10.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0.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诉处理的有关名词解释:投标人:是指投标截止前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其他利害关系人: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或招标人允许的分包人。第二十二条……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第四十四条……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书中增加以下内容:“非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依法投诉,请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10.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10.6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单位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更换和撤离项目负责人。对擅自更换或撤离的,按骗取中标处理,其中标结果无效,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施工项目部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应保持稳定。中标单位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擅自更换和撤离关键岗位人员;

  10.7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10.8招标人保留调整施工工程量的权利;

  10.9投标保证金的到帐时间以银行出具的凭证为准。投标保证金的到帐时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截止时间的投标单位,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招标人予以退还。

  10.10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须进行充分的现场踏勘工作,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须法人代表和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同时进行现场踏勘、身份证原件和相关证书原件)参加,了解和熟悉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以便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和充分考虑项目施工的相关责任及风险。投标人报名前需与招标人联系。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安化县田庄乡人民政府

  地 址: 安化县田庄乡

  联 系 人: 魏先生

  电 话: 15869766688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化县东坪镇辰溪商贸城4#501

  联 系 人: 马先生

  电 话: 13873752623 07377225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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