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含油污泥等处置
项目编号 2017-0194466-XJYT-0015952
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百口泉采油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污泥、废液等属于危险废物,须交由资质的单位采用无害化处理方式进行处置
招标范围: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污泥、废液等从油区拉运后进行处置。预计处置40000吨、废液10000吨,最终以实际工作量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政府颁发的HW08类危险废物(矿物油)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规模在10万吨/年以上。 2、具备危险货物运输(3类)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具有良好的信誉,没有不良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无诉讼案件。 4、持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有效的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公司《油田市场准入证》及《健康、安全与环境(HSE)准入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5月03日 09时3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年05月08日 19时15分00秒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9:30时至1:15时,下午3:30时至7:15时,在新疆克拉玛依市宝石路256号E座楼303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叁仟元),售后不退(投标人交款时请注明“百采厂收”字样)。 3、招标文件不邮购。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5月24日 16时00分00秒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宝石路256号E座楼336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1万元(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交款时请注明“xx交百采厂投标保证金”字样)。
六. 开标
招标人: 新疆油田公司百口泉采油厂计划科
招标代理机构: -
开标时间: 2017年05月24日 16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 新疆克拉玛依市宝石路256号E座楼336会议室
地址: 新疆克拉玛依市宝石路256号
邮编: 834000
联系人: 李冬玲 胡巧兰
传真: 09906875921
电话: 834000
电子邮件: bkqldl@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友谊路支行
账户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
账号: 8820200005634000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