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川区卫星湖街道星湖场镇沿河污水主管网非开挖修复工程已由永发改审批(2017)第5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卫星湖街道办事处,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 永川区卫星湖街道星湖场镇。
2.2工程规模:本工程位于永川区卫星湖街道星湖场镇,污水主管网起点于水资源公司,止于卫星湖污水处理厂,管网总长约1500米,管径为DN600-800mm混凝土管。工程最高限价:79.96万元。工程完成期限:90天。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卫星湖街道办事处提供的星湖场镇沿河污水主管网非开挖修复工程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工作内容和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资料。
2.4标段划分情况:共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日历工期9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具备省级及以上相关机构颁发的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企业CCTV类作业证书及维修特种类作业证书;③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④拟派项目负责人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5月4日至2017年5月8日在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小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邀标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等相关招标资料。
4.2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人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2017年5月11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在重庆市永川区小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并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5月11日 10时00分。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永川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
6.1本项目公告时间:2017年5月4日至 2017年5月8日(三个工作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办事处
地 址: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涂林 电 话:15922828882
交易机构: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小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吕凤梾 电 话:49681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