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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兴国县鼎龙乡污水处理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5-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鼎龙乡污水处理建设工程已由兴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兴发改字[2017]75号文件批准准予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兴国县鼎龙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面向全国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兴国县鼎龙乡;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内容;

  2.3招标金额:约1014.43万元 ;

  2.4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资质: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

  4、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

  4.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工程建造师担任,并附本人二代身份证)。如果法定代表人担任本工程建造师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本人二代身份证。(3)拟派建造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4)拟派企业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安全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赣州市外投标申请人应出具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同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6)外省来赣投标人应出具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7)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以上证件(书)和材料应提供原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次性递交完毕,评标委员会不再接受增补材料,开标会结束后当场退回原件,未提供齐全或所提供的证件材料无效(或不满足要求)的,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4、列入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5、如因招标人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网发布。6、如其他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7、如有投诉,投诉人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的有关规定进行投诉,否则招投标监督部门可以不予受理。8、投标人拟派的建造师不能有在建工程,如经项目业主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办理变更的建造师,需在资格标中提供变更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未如实反映,一旦中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9、一旦投诉或被投诉,在投诉未做出处理决定前其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若投诉被招投标监督机构查证属实,则被投诉人应负责支付招投标监督机构等部门调查办案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并依规承担相应后果。如在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处理。10、拟派的建造师和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中若存在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编制所在单位从事该行业且以编制所在单位名义投标的除外),一经发现将取消其中标排序资格,并交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11、本工程对中标人拟派的建造师、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进行人脸信息采集,严格执行赣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单位项目班子人员实行电子考勤的要求的规定。12、本项目采用纸质合理低价法投标。

  5.资格审查办法

  对有效投标报价排序前7名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有效报价不足7名的,全部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2017年5月 8日至2017年 5月 12 日在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400元/标段,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6月1日下午15时00分,递交地点为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

  8.有关事项说明

  8.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8.2施工标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鼎龙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13667076936

  招标代理机构:友谊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 15579723339/18172708070

  地 址:

  招投标监督单位:兴国县环境保护局

  监督电话:0797-5319818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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