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顺县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建设项目已由平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字[2017]26号、平发改字[2017]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顺县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为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顺县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建设项目;
2.2招标单位:平顺县污水处理厂;
2.3建设地点:平顺县县城;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企业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未三证合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本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费证或规费核准证、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平顺县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证件的原件及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于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5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平顺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招标办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5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在山西益正厚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当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顺县污水处理厂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8635512902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益正厚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18135503000
发布时间: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