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蕲春县蕲财采计【2017】296号计划函要求, 湖北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蕲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的委托,就 蕲春县城区污水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QC2017CG006#
二、采购项目内容:
2.1采购预算:38.5万元。
2.2规划编制地点: 蕲春县漕河镇境内 。
2.3规划编制规模: 约 60平方公里 。
2.4规划编制范围: 漕河老城区、城南新城 。
2.5计划编制期限:3个月。
三、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供应商须具备 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 注册规划师 ,并主持或参与完成至少1个县级及以上城市污水专项规划编制项目,系投标单位在册正式职工(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4供应商 近8年至少完成1个县级及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规划编制项目;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多家供应商,只允许其中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3.6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5、2016)财务审计报告。
3.7供应商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在本公告期内出具的近三年《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开具的日期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期限内。
3.8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要求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17 年 5 月 8 日至 2017 年 5 月 15 日,每天上午8:00时~11:30时,下午2:00时~5:30时。到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时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资料:
①法人资格证明和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证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提供注册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参与完成至少1个县级及以上城市污水专项规划编制项目且须提供所参与完成项目的合同原件,系投标单位在册正式职工(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供应商至少须提供一个近8年内完成的县级及以上污水处理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均需验证原件,并留存加盖红章的复印件。
五、磋商保证金的提交
5.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5.2保证金提交形式和时间:磋商保证金以转帐或电汇的形式提交。使用企业结算帐户汇出,不接受个人帐户汇款,并清楚注明项目名称,确保在2017年5月22 日16:30时前到帐(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代理机构只有在确认磋商保证金到帐的前提下,才会接收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
5.2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蕲春县支行
账户:942005010002548902
六、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磋商的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23日15时00分,地点为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大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蕲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联系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13476699986
代理机构:湖北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蕲春分中心二楼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3593684880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