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设备材料 >> 正文

福建厦门集美污水处理厂2017年厂区预处理除臭填料更换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5-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厦门水务中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对 集美污水处理厂 2017年厂区预处理除臭填料更换 进行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一、 项目名称: 集美污水处理厂 2017年厂区预处理除臭填料更换

  二、招标项目编号:JDXJM2017-002

  三、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及时间:厦门市集美区乐海路 868号集美污水处理厂,联系人: 曾女士 。联系电话: 18906011759 。即日起至 2017年 5月 16日 16:00,本次招标购买标书的费用为每份 1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 6月 1日 9: 00 前,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向招标人出示购买本工程招标文件及图纸的缴交凭证,否则,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五、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厦门市集美区乐海路 868号集美污水处理厂,邮编: 361021;联系电话: 18906011759 ;联系人: 曾女士 。

  六、开标地点及时间:

  ( 1)开标地点: 厦门市集美区乐海路 868号集美污水处理厂

  ( 2)开标时间: 2017年 6月 1日 9:30

  七、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通过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xiamenwater.com/)发布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八、投标要求:

  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及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能承担相应的责任,参加投标人员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参加投标人员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

  2、参与投标企业应具有水污染或大气污染治理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并有能力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及时到位。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若为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在评审时备查。投标人应按招标要求提交原件,未按时提交合法有效原件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不利的评审。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