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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灵武市东塔镇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5-1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东塔镇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施工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发【2017】9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灵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灵武市。

  2.2建设内容及规模: 改造规模1.5万m3/d,新建规模1.5万m3/d,污水处理厂总规模达到3.0万m3/d。新建调节池、涡凹气浮池、水解酸化池、倒置A2O池、终沉池、污泥提升泵池、前段混凝沉淀、后段提升泵池、深度处理车间及反冲洗泵房、污泥浓缩池、除臭设施等;改造涡凹气浮池、水解酸化池、倒置A2O池、污泥脱水机房、鼓风机房、污水处理设施等。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一)与随机抽取法)相结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根据宁建发【2014】225号文件《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参与投标,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宁夏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如组成联合体的,牵头人为外地企业的须提供宁夏分公司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成员为外地企业的可不提供宁夏分公司的营业执照)。近三年内有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如组成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牵头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如组成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牵头人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根据相关规定,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到企业注册地和工程所在地(灵武市)检察机关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不允许他人代办(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查询时限至少为查询记录出具时间前三年,且查询记录开具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同时还必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和灵武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灵武市信访局出具的无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证明,且查询记录开具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投标单位如组成联合体,则以上所要求的内容仅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3因违规,被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被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银住建发[2015]107号发布的“关于2014年度建设行业违规企业处罚及信用评定情况的通报”中信用评定为A级的54家建筑施工企业,被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宁农工小组办发[2015]3号发布的“关于2014年度全区农民工和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不诚信企业名单的通报”中35家建筑施工企业,被《银川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14年银川市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典型案例通报》银农民工领【2015】10号文件规定的企业,被银住建发【2016】402号文件《关于对2015年度银川市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责任单位(第二批)的处理决定》规定的10家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为保证本招标项目按期完工,选取有一定经济实力的投标单位参与本工程建设,本项目采用预收项目保证金的方式验证投标单位的经济实力,本项目投标单位在报名期限截止日前向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缴纳项目保证金(金额:壹仟伍佰万元整(¥:15,000,000.00元))。(收款单位: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开户银行:宁夏建行灵武分行;账户:64001270100050006837-0002);注:转账时在进账单备注或附言用途栏注明公司名称,项目保证金需以公司对公账户缴纳)。投标人缴费后持预交项目保证金进账单在报名期限截止之日前到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处换取预交项目保证金收据(过期不予换取收据)(地址: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951-4026836)。投标单位缴纳项目保证金后,应当全程参加招投标,严禁中途退出。否则,不予退还项目保证金。(如组成联合体,保证金的缴纳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6为保证农民工权义,本项目预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本项目投标单位在报名期限截止日前向灵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款单位开户名称:灵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户银行:建行灵武分行;开户账号:64001270100050007082-0002;(金额:贰佰万元整(¥:2,000,000元));注:转账时在进账单备注或附言用途栏注明公司名称,保证金需以公司对公账户缴纳)。投标单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后持预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进账单在报名期限截止之日前到灵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开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据。(如组成联合体,保证金的缴纳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7根据国发【2014】20号和最高法释【2013】17号文件规定,凡列入各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查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3.8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原件)和单位公章到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三楼签定禁止投标人采用挂靠资质、围标、串标等方式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承诺书,电话:0951-4021306。开标前,各投标企业应当提供经签定的项目法人签字盖章的承诺书,保证不挂靠、不围标、不串标,诚实守信,违规守法,严格执行招投标各项规定。中标企业进驻前,项目单位要与中标企业法人约谈,要求严格执行招投标有关规定和《合同》规定。(如组成联合体,签订承诺书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签署)

  3.9禁止投标人采用挂靠资质、围标、串标等方式参与招投标活动。中标后2个工作日内中标施工企业提供建造师、施工员、技术员、安全员、资料员、质检员资质证明进行锁定,否则,视为放弃中标,不得签订合同。施工过程中,对出现人证不符、非法转包、发现有挂靠、围标、串标问题的,一经核实终止合同,将参与围标、串标、挂靠企业清出本地市场,并将其不良行为上报自治区住建厅。 3.10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但优先考虑非联合体投标人中标,请各单位慎重组成联合体。

  3.11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1.1联合体须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为牵头人;

  3.11.2联合体各成员须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成员数量、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名称、联合体牵头人的职责、权利及义务、联合体内部分工等相关内容;

  3.11.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参加其他的联合体投标;

  3.11.4已经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的,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11.5联合体对外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即日起至 2017年 5月 1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银川市】进行报名(www.nxzfcg.gov.cn),报名时需提供资质文件原件扫描件(jpg图形格式)上传。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0951-6891120。(如组成联合体,则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参与报名) 4.2需提供的资质文件原件扫描件: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注册证、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无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证明、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等。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资料不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络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人应于2017年6月1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开标时间:2017年6月1日9时30分;

  7.2 开标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阅海中央商务区金凤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C座7楼)

  7.3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咨询电话:0951-5556021

  8.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单位: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顾文龙;联系电话:18295699936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龙学芳

  电 话:17711819008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IBI育成中心创新服务中心8层

  联 系 人:顾文龙

  电 话:18295699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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