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奉化区江口街道聚英路、聚宝路、聚银路及聚潮路污水管道工程已列入区治水治攻污坚站项目计划表,执行奉资交管办【2017】4号文件精神,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宁波市奉化区盛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奉化市日月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位于江口街道
规 模:污水管网所占道路长约2700米
项目总投资 :约750 万元
工程预算价 :7118113元
计 划 工 期: 120日历天
招 标 范 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既有道路路面破除并修复,铺设双壁缠绕管,布置给水管,布置水平定向钻牵引管道,布置倒虹管,制作检查井、倒虹井等。
标 段 划 分:1个标段
质 量 要 求:达到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 全 要 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为《2016-2018年度宁波市奉化区政府投资中型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市政专业类别的施工企业并未被清出该名录库;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当日查询数据为准,下同);
3.1.4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审核通过且电子信用证登记信息在奉化呈“正常”状态;
3.1.5 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安全员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年龄60周岁以下的临时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 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2 安全员:1名,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2.3 拟派项目经理、安全员的人员基本信息及证书信息已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4拟派项目经理、安全员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5拟派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必须无在建项目(详见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自2012年5月1日起至今未被检察机关列入行贿犯罪记录名单;
3.4投标人应认真学习《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并受此规范约束;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申请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0日9时00分至 2017 年5月16日16时00分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层),持宁波市奉化区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交易员证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 金 额: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
形 式:单位网银、转账支票等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直接缴入;
收 款 人: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奉化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64010122000743127。
5.2提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7.1 时间 : 2017 年5月10 日至 2017 年 5 月16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奉化区盛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江峰路2号
邮 编:315500
联 系 人:徐江
电 话:88562043
招标代理人:奉化市日月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奉化区西环路3幢1号
邮 编:315500
联 系 人:吕静
电话/传真:88523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