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巴中市污水处理厂厂外污水干管工程(项目名称)土建及安装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巴发改审 【2015】23号、40号文,巴发改审【2016】46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巴中兴蓉环境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巴中兴蓉环境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巴发改审 【2015】23号、40号文,巴发改审【2016】46号文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60304002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1.污水干管:巴城现污水处理厂至光辉乡虎家梁村迁建污水处理厂;2.提升泵站:巴州区东城街道办事处雷鼓石村五社。
2.2建设规模:巴中市污水处理厂厂外污水干管工程包括污水提升泵站1座(近期规模7.5万吨/日,远期总规模18万吨/日);泵站进水管为DN18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长度7米,出水压力管起于新建污水提升泵站,止于新建污水厂,与二期防洪工程段污水干管相接,为DN1400焊接钢管,长度为2350米。
2.3计划工期:120 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项目工程量清单、技术规定及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验收标准;
2.6标段划分:土建及安装施工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四川省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资质,投标人近3年(2014年至2016年)已完成不少于1个市政公用工程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2017月5日1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7年5月16日23时59分通过《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3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1日10时00分,地点为巴中市巴州区望王路东段447号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巴中兴蓉环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巴中市巴州区将军大道824号
邮 编: 636000
联 系 人: 苟先生
电 话: 0827-5806301
传 真: 0827-5806301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沙河壹号3栋1404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 话: 028-84556460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