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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娄底市娄星区杉山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5-1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杉山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设计,招标人为娄底市娄星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解决,招标代理机构为娄底市恒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由娄底市娄星区发展和改革局娄星发改环资【2016】7号文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建设单位:娄底市娄星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2项目名称:杉山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设计

  2.3建设地点:娄底市娄星区杉山镇

  2.4项目概况: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582㎡,建设1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建设4座中途提升泵站,1座中间提升泵站、配套建设粗格栅、细格栅、改良型氧化沟、旋流沉沙池、贮泥池及污泥脱水加药间、消毒池、综合楼;建设管网114400m。

  2.5招标范围:通过公开招标择优确定本项目杉山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设计,中标人将与招标人签订设计服务合同,逐步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其后续的服务工作。

  2.6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评审批复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有效;

  3.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近3年内(2014年05月至投标截止日止)须具有一个以上(含一个)污水处理厂类似工程设计经验(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3本次投标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必须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近3年内(2014年05月至投标截止日止)须具有一个以上(含一个)污水处理厂类似工程设计经验(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4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5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自2016年05月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5月12日至2017 年06月01日17时止登录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1djs.gov.cn )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5000元整。

  6.2交纳时间:2017年05月12日至2017年06月01日17时止,以银行到账为准。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城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6.4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6.4.1投标人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6.4.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登录“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

  6.4.3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6.4.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6.4.5投标人应及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0738-6371187)。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6.4.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七、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7年06月0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2开标时,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并当面签署诚信承诺书。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的监督。招投标标监督机构为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娄底市娄星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先生

  电 话:18573855515

  招标代理机构:娄底市恒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娄底市娄星区扶青路龙泰熙城3栋502室

  联系人:曹女士

  电 话:0738-677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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