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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巴中市污水处理厂厂外污水干管工程自控设备采购招标

发布时间:2017-5-1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巴中市污水处理厂厂外污水干管工程自控设备采购招标 (项目名称)已由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巴发改审 【2015】23号、40号文,巴发改审【2016】46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巴中兴蓉环境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巴中兴蓉环境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巴发改审 【2015】23号、40号文,巴发改审【2016】46号文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60304002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1.污水干管:巴城现污水处理厂至光辉乡虎家梁村迁建污水处理厂;2.提升泵站:巴州区东城街道办事处雷鼓石村五社。

  2.2建设规模:巴中市污水处理厂厂外污水干管工程包括污水提升泵站1座(近期规模7.5万吨/日,远期总规模18万吨/日);泵站进水管为DN18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长度7米,出水压力管起于新建污水提升泵站,止于新建污水厂,与二期防洪工程段污水干管相接,为DN1400焊接钢管,长度为2350米。

  2.3招标范围:自控设备。

  2.4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供货,2017年8月底前完成设备安装(本系统所需的预留预埋工作需满足土建施工进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当投标人为制造厂(公司)时,应具有生产招标设备的资质和所投标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

  3.1.3 当投标人为代理商(贸易公司、工程公司、制造厂(公司))时,所代理的制造厂(公司)应具有本条第(2)款的资质和能力;代理商(贸易公司、工程公司、制造厂(公司))须获得主要采购设备制造厂(公司)对其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

  3.2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人必须对某一设备标段进行完整投标。任何只选择某一设备标段中的一种或几种设备种类的投标,将被认为是不合格的投标而被拒绝。当投标人因自身生产能力或供货能力的限制,不能生产或供应某一设备标段中的全部种类设备时,可以采用配套的方式补充所缺设备种类而构成完整的投标。

  3.6 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所选择的各类设备的制造厂(公司)在国内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不少于一个5万吨/日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污水提升泵站所供相应类似设备(类似设备指:自控设备)的供货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7年5月22日23时59分通过《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3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7日09时00分,地点为巴中市巴州区望王路东段447号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巴中兴蓉环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巴中市巴州区将军大道824号

  邮 编: 636000

  联 系 人: 苟先生

  电 话: 0827-5806301

  传 真: 0827-5806301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沙河壹号3栋1404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 话: 028-84556460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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