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建洪设招字【2017】第010号
南昌市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工程由洪发改环资字【2016】1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到位。现对本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105092.96万元,本项目设计投资额约1200万元。对青山湖、红谷滩、象湖、瑶湖、航空城五座污水厂进行提标改造,提标改造后污水处理规模不变,尾水排放标准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提高到一级A标准;
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770万元;
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二、招标范围:完成南昌市青山湖、红谷滩、象湖、瑶湖、航空城五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
三、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各成员的营业执照原件);
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市政公用甲级]或者[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各成员的资质证书原件);
3、主持建筑设计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证书原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原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主持建筑设计人须本单位职工,提供与本单位劳动合同原件、以及投标单位自2016年10月1日以后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主持建筑设计人职称证书中工作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作废标处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主持建筑设计人的所有材料由牵头人提供);
4、主持结构设计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证书原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原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主持结构设计人须本单位职工,提供与本单位劳动合同原件、以及投标单位自2016年10月1日以后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主持结构设计人职称证书中工作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作废标处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主持结构设计人的所有材料由牵头人提供);
5、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自2014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完成过单个污水处理厂日处理市政污水20万吨及以上项目的提标改造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设计合同原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业绩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7、外埠来赣投标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备案手续材料原件;
8、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及收款单位出具的收据原件;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协议中应明确牵头人(主体)、各成员之间的分工和向招标人承担的连带责任。
注: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 2017年6月6日9时30分
2、地点: 江西省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其它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发布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
2、本工程不采用电子化开标,投标单位无需上传电子标书,只需网上下载资审文件、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投标单位携带纸质标书参加开标。
六、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七、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 标 人:南昌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章先生 电 话:0791-86531099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人:罗工 电 话:0791-86610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