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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昌平区2017年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前期调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5-1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就昌平区2017年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前期调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昌平区2017年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前期调查项目

  2、招标项目编号:HCYX-201705-ZB-38

  3、招标人名称: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

  4、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昌平路25号

  联系人:谷京泽

  联系电话:89747372

  5、招标金额及资金来源:约423万元,财政资金;

  6、招标内容: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由三部分组成。分别为排水管网现状调查和基础信息调查(综合调查)工作;控制测量及工程测图工作;排水管网污水水质检测分析工作。

  7、工程地点:本次调查范围12个镇,各镇涉及的村庄分别为:延寿镇(7个村)、十三陵镇(24个村)、兴寿镇(2个村)、崔村镇(1个村)、南邵镇(1个村)、南口镇(2个村)、百善镇(1个村)、流村镇(13个村)、马池口镇(1个村)、小汤山镇(1个村)、阳坊镇(2个村)、沙河镇(1个村)。共计56个村

  8、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信誉;

  (3)具备测绘乙级资质或以上(专业范围包括工程测量);

  (4)依据京昌预发[2012]第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符合《昌平区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领域廉洁准入暂行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即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参加该项目的负责人在招标活动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5月16日至 2017年5月22日,每天9:00时至11:00 时,14:00时至16:00时,节假日休息。

  10、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西环路31号华诚永信二层。

  11、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携带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组织机构代理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拟派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社保证明文件;以上资料另提供复印件2套加盖公章。若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未能提供上述有效证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向其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1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6月5日上午9时;

  13、开标地点:北京市昌平区西环路31号华诚永信二层会议室

  14、评标方法和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由三个部分组成,技术部分(40分)、商务部分(40分)、投标价格(20分)

  15、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如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西环路31号

  联系人:花艳宇

  咨询电话: 010-8010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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