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江苏苏州新区第二污水厂除臭综合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5-1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各建设单位、投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管理办法》、《关于启用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采用预选承包商名录进行施工招标投标的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同步实行资格后审。现将政府投资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后审的相关程序通知如下:

  一、招标准备

  1.项目招标登记

  建设单位在项目首次发包时,须办理项目招标登记,并向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为招标办)提交建设项目项目计划任务书的批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建议书批复等有关资料。

  2.填写初步发包方案

  项目登记后,建设单位应向招标办提供项目初步发包方案,并在网上招投标系统中填报。招标应按已备案的初步发包方案进行。

  3.确定招标组织形式

  明确初步发包方案后,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或委托代理招标。

  二、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备案和发布

  1.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备案

  建设单位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统称为招标人)按网上招投标系统招标公告格式和《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结合本招标工程实际编制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并在发布招标公告五个工作日前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等)和相关附件材料(自行招标备案表或招标委托代理合同、项目批复文件、施工图审查受理单、财政资金核定表等)送招标办备案。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

  2.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发布

  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经招标办备案后,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电子稿(含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在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等网上发布,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且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少于20天。

  三、投标人的确定

  实行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不再设报名环节,也不进行投标截止前的资格审查。各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递交投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和答疑

  投标人可以自行在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等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再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人实行网上答疑,不组织集中答疑。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在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等网上提出。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解答招标文件的疑问,形成答疑文件同时报招标办备案,并在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等网上发布,招标办在备案时发现问题,应及时要求招标人纠正。投标人自行下载相关答疑。

  五、踏勘现场、标底价及招标控制价的公布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但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招标工程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并在现场设置足以识别的相应标识或提供足以表明工程具体位置的文字或图片。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招标人按规定将招标工程的标底价、招标控制价在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等网上进行公布。

  六、递交投标保证金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集中管理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提交时无须说明项目名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收取投标保证金时出具收据。

  七、投标人业绩确定

  招标人在资格后审时,如须潜在投标人提供同类工程业绩,业绩的认定一般以“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施工承包商)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业绩数据库”中公示通过的投标人业绩为准。

  八、投标截止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括资格申请书、商务标和技术标三部分),参加开标活动。

  九、组建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按现行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十、开标和资格审查

  1.招标人在规定的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按规定的程序开标。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在开标后进行。

  2.评标委员会逐个审查投标人递交的资格申请书,按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审核判断投标人是否满足该资格条件。

  3.审查过程中如出现疑问,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根据招标公告设置的条件要求进行判断;书面记录有关情况;如评标委员会意见不一致的,可以采用集体表决方式确定审查结果,以超过半数评标委员会意见为准。

  4.全部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查完毕后,评标委员会出具《资格评审报告》,《资格评审报告》应注明合格投标人名称以及不合格投标人名称、不合格原因、答辩情况和评标委员会表决情况。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下一步商务标和技术标的评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5.当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在3~9家(含9家)时,则所有投标人的标书均进入评审;当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在10~18家时,先去除1~2家(招标文件中明确,下同)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再按报价从低到高取不少于10家(或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为有效报价,列入有效报价投标人的标书可以进入评审;当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在19~27家时,先去除2~4家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再按报价从低到高取不少于11家(或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为有效报价,列入有效报价投标人的标书可以进入评审;以此类推。

  如果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有竞争性的判定。如有效投标的技术方案合理可行,投标报价在招标人的期望值范围内,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根据评标办法的规定从有效投标中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评标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审进入评标程序的投标人的全部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

  十二、中标公示及招投标情况书面备案

  招标人编写招标投标书面情况报告,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招标办备案,并在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等网上对拟中标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

  十三、发放中标通知书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招标人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打印统一格式中标通知书后向中标人发出,并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十四、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通过网上招投标系统签订合同,并向招标办备案。

  点此查看资格后审程序

  1. 苏州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的 苏州新区第二污水厂除臭综合改造工程 已经 苏州市高新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局 ,以 苏高新发改项(2016)289号文关于苏州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苏州新区第二污水厂除臭综合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 无 )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苏州高新区新元街 招标类型: 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 高新区

  (2) 工程规模: 8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工程,工程造价约840万元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工程性质: 市政工程 招标金额: 840 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7/6/30 至 2017/12/30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工程性质 工程类别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 是否网上支付 招标文件售价 评标办法
0001 苏州新区第二污水厂除臭综合改造工程 市政工程 污水处理厂 840.000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Ⅰ组; 市政公用-Ⅱ组; 220 评标办法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 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 1

  是否采用网上投标:是

  注:请尚未开通“金融服务平台”服务的投标人和代理机构尽快 登录金融服务平台获取中信银行附属账户,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参见“关于启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的投标人须知”

  5.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同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同上表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负责人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8)省外企业需办理资质核验备案手续,取得资质核验书(详见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件和苏住建建〔2013〕50号);省内外市进苏企业按《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苏住建规【2011】1号文)执行(使用预选承包商名录投标的无需提供此项);

  (二) 资格预审合格(可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可以作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当全部满足才能合格)

  无可选条件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5/16 10:00 至 2017/5/22 15:00 ,在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过“苏州投标工具” 下载招标文件。

  (2) 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十天前随时查看“苏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5/26 14:00:00 , 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苏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采用电子光盘递交标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地点为: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辉路养蚕里贸易市场二楼)。

  (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招标人地址: 苏州高新区运河路2号

  联系人: 吴科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9.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高新区马运路248-3号江苏衡美汽车文化创意中心三楼317室

  联系人: 张冲 传真: 68787802 电话: 0512-68083666-6402

  邮编: 215129 E-Mail: renhezhonghui@163.com

  1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 丁玉光 职称或执业资格: 注册造价工程师 联系电话: 上岗证号: 苏招E0024

  11.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17/5/16 10:00

  12. 备注: 1、本项目标底计价文件及设计图纸及相关附件上传于附属文件中,请用企业投标工具下载。 2、本工程采用2017年度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按苏预选委(2016)4号文件规定执行。 3、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的端口上传人民检察院网站下载的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具体按照江苏省招标办《关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调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文件执行),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省招标办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投标单位无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技术标)及商务标部分第(5)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的是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本工程标底价840.2494万元,相对标底价下浮18%为发包价,发包价=标底价-【标底价-暂列金额×(1+规费费率)×(1+税率)- 专业工程暂估价×(1+规费费率)×(1+税率)-材料暂估价包括甲供材料费×(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1+规费费率)×(1+税率)】*18%=701.7972万元。请各投标单位按此价格报价,未按此价格报价的按废标处理。

  13.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推荐关键词: 除臭 水 水厂 污水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