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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17年长宁区市政雨污水管网混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5-1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7年长宁区市政雨污水管网混接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3)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本市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 (4)投标人必须提交由上海市检查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相关证明文件; (5)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6)供应商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7)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7年长宁区市政雨污水管网混接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414-494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6-17-2031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宁区市政管网雨污水混接整治工程(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有资质能力的社会供应商积极有效地参与本次长宁区市政管网雨污水混接整治工程工作;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日; (3)项目预算及招标上限价: 项目预算:2600000元,投标上限:2558117.2元;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上限价,超出此价,评审时将被作为无效标。

  5、交付地址:上海市长宁区。

  6、交付日期:合同签定后60日历日。

  7、采购预算金额:2600000(国库资金:260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功能。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5-16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5-23 23:59:5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原件的扫描件) 2、组织机构代码;(原件的扫描件) 3、税务登记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5、投标人应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原件的扫描件) 6、投标人在本市有固定售后服务场所证明文件(如自有房产需提供房产证明、如租赁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 7、“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8、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截图须附系统时间,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注:1.投标单位在网上成功上传资料后应于2017年5月24日(周三)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至上海市陆家浜路285号1601室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可领取纸质版招标文件完成报名手续(招标文件工本费为:500元/份,售后恕不退款),同时可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浏览电子版招标文件。 2.现场审核需携带上述上传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授权委托书原件不退还)。 3.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4.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6-06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6-06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285号16楼开标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285号16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投标供应商应当委派本单位授权代表(需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核实)当面将纸质投标文件及委托书提交至代理人员。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及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要求能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系统)参加开标。

  六、其他事项

  开标时,投标人若违反沪财采〔2012〕22号文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其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宁区市政工程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2787号地址:黄浦区陆家浜路285号1601室

  邮编:201103邮编:200011

  联系人:闵繁俊联系人:张宏伟、曾阳川

  电话:62788788电话:63326976-804

  传真:62787029传真:63227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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