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国电铜陵2×630MW全厂废水综合治理项目安装工程(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 GDCX03-SGZB17-0196( 01- 01)
日 期: 2017年05月17日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电铜陵2×630MW全厂废水综合治理项目安装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国电铜陵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电厂)成立于2004年4月18日,其一期工程(2×63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位于铜陵市东北的铜陵县永丰乡境内,距市区约19公里。厂址北靠长江,西近顺安河,东北临皇公庙村,地理位置优越,水陆交通条件便利,周边资源丰富,是安徽省“十一五”重点能源项目。一期工程为2×630MW超临界燃煤机组,于2007年2月26日通过国家发改委核准,2007年3月28日正式开工建设,2008年7月28日、9月28日两台机组先后投产。
铜陵电厂二台机组(#1、#2机组)都采用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冷却水取自长江,经凝汽器冷却后排放。
本次铜陵电厂全厂废水综合治理工程需要改造的内容包括:化学再生废水减量、全厂水系统优化、全厂废(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做到污废水“分质、分类”收集、处理,梯次利用,提高水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水量。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招标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安装工程,设备、工艺管道、采暖、电气、仪表等及附属设施的安装及防腐保温工程。含设备单体调试或相关调试配合工作;甲供设备、材料卸车、保管及二次搬运;安装工程装置性材料其中甲供材料(阀门、电缆、照明灯具、桥架等),其中乙供材料(管道、管件及法兰、管支吊架及管卡材料、螺栓及螺母等紧固件、电气接地材料、电气设备支架及电缆支架材料、防火包、防火泥和耐火隔板等材料、仪表设备支架、导管、汽源管、电缆保护管以及防腐保温材料等)。(招标人保留因条件变化而调整招标范围的权利)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若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资格条件等内容与商务部分要求不一致,以商务部分为准。
1.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1.3.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1.3.3投标人具有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3.4. 投标人在国电集团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且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施工劣迹记录。
1.3.5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7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安装工程 |
1、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提供相应资质证书。 2、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三年承担2个及以上项目的施工业绩,业绩类型须为单机300MW及其以上机组的水处理项目施工或火电厂主体安装工程施工。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竣工验收证书。如为分包工程业绩(即与总承包商签订的施工分包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对应的合同甲方提供的工程已投运证明。 3、投标人拟选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提供相应证书, 具有担任过近3年1个单机300MW及以上机组水处理项目或电厂主体安装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并提供项目经理业绩证明(项目经理任命书等)。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等)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提供近1年社保证明文件)。 |
1.3.8 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内容须体现项目名称和招标业绩要求的施工内容、规模数量、签订时间、签订方盖章签字页等关键合同信息)和竣工验收证书,以竣工时间作为业绩的计算起点时间,关于竣工时间的认定是以竣工验收证书上的竣工时间为准。
如为分包工程业绩(即与总承包商签订的施工分包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对应的合同甲方提供的工程已投运证明,以工程投运时间作为业绩的计算起点时间,关于工程投运时间的认定是以工程投运证明上的投运时间为准。
注:近xx年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投标人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推xx年。
1.4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的会员。注册会员有关事宜,请国电招投标网客户服务部联系。
1.5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5.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5.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5.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5.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5.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5.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6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5月17日 09:00起- 2017年05月23日 16:00内出售招标文件。
1.7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序号 |
工程名称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 (元) |
工期 |
招标编号 |
投标保证金(元) |
安装工程 |
|
1200元 |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6月1日。计划交(竣)工日期:2017年9月3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22天。 |
GDCX03-SGZB17-0196/01 |
47078元 |
1.8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第一步开标的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年06月06日 16: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9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递交第一步开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 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联系电话: 400-018-4000)。
1.10 开标时间和地点: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的开标时间为 2017年06月06日 16:00,地点为 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
1.1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2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1.13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向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受益人的抬头、开户行、账号如下:
开户名: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帐 号:326660100100001321
1.14上述安排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
1.1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楠溪江东街68号
邮 编: 210000
传 真: 025-87715883
联 系 人: 刘真
电 话: 025-68521125
招标代理机构: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北2街
邮 编: 102209
电 话: 4000184000转1转8177,8183
传 真:
邮 箱: bibo@cgdc.com.cn
联 系 人: 毕博,彭甜露
客户服务:中国国电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客户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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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编制、上传、加密、测试电话:4000184000转1转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