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天门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关于天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天门市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机构采购项目(天财采计[2017]156号)政府采购执行下达函的要求,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天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委托,就天门市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机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编号:DFHYZB-(2017)-014
二、项目名称:天门市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机构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服务期:一个月
六、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 约70万元 。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和《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17条的条件;
2、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含三证合一)、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供应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专业咨询甲级资质;
5、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咨询工程师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八、磋商保证金
各供应商在2017年5月 30 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提供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至如下账户,否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单位名称: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门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天门支行陆羽分理处
帐 号:4200 1668 4420 5996 8099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帐户汇至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门分公司专用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将磋商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回执单装入响应文件投标函中,供应商交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此项目名称(天门市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机构采购项目)。
九、竞争性磋商事项: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者,请于2017年 5 月18日至2017年 5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 :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须拟派公司在册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于及本公告中“第六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内容的所有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到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天门新城CBD国贸大厦6楼612室)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磋商文件出售不采取邮购方式。
十、开标及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5月 31 日 14时 30分,地点为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陆羽大道9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响应文件的递交和开、定标会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须拟派公司在册员工且与报名时的委托人一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十一、联系方法:
采 购 人:天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 址:天门市陆羽大道西(市民中心)
联 系 人: 陈磊
电 话:0728-5231596
代理机构: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天门新城CBD国贸大厦6楼612室
联 系 人:刘敏
电 话:0728-5341099
天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