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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库车县塔河油田二号联至三号联污水外输联络线部分管段改造增效工程无损检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5-1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塔河油田二号联至三号联污水外输联络线部分管段改造增效工程无损检测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以西北油投〔2017〕10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塔河油田二号联至三号联污水外输联络线部分管段改造增效工程无损检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塔河油田二号联至三号联污水外输联络线部分管段改造增效工程无损检测

  2.2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县塔里木乡至草湖乡境内

  2.3建设规模:更换污水管段6km,更换管线规格为螺旋缝埋弧焊钢管D323.9×7.1 L290,管线内防腐采用ZnO/TiO2纳米颗粒无溶剂涂层,外防腐采用普通级耐温型三层PE外防腐。对外输联络线部分刺漏频繁管段进行零星更换,更换管线规格为DN300 PN25钢骨架塑料复合管,长度0.2km。

  2.4计划工期:82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7 年 6月 30日;

  计划交工日期: 2017 年 9 月 20日.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焊缝的无损检测(含超声波探伤、磁粉探伤及射线探伤)以及相关附属工作,检测工作内容为在制造方自检合格基础上进行的超声波探伤、射线探伤、磁粉探伤检测的抽检,抽检的比例按照《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站内工艺管道工程》SY4203-2007及《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要求比例 。

  2.7其他 无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证(无损检测机构B/A级及以上),获准从事射线照相检测(RT)、超声波检测(UT)、磁粉检测(MT)、液体渗透检测(PT)等工作;

  ②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③省级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2014 年以来有(石油天然气地面建设无损检测)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其他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类(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射线照相检测(RT)Ⅱ级及以上、超声波检测(UT)Ⅱ级及以上从业人员资格;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需专业及级别);

  (2)技术负责人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射线照相检测(RT)Ⅲ级和超声波检测(UT)Ⅲ级从业人员资格;或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需专业及级别);

  (3)射线照相检测(RT)、超声波检测(UT)、磁粉检测(MT)、液体渗透检测(PT)专业检测人员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对应检测项目专业Ⅰ级及以上从业人员资格;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对应检测专业及级别)。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 2017 年5月18日至 2017 年 5月 23日(工作日,每天 10时 00 分至 18 时 30 分);

  (2)购买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长春南路466号中石化西北石油科生产研园区A603室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0 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壹万 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

  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 2017 年 6月 7日 9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

  6.2截止时间: 2017 年 6 月 7日 10 时 00 分。

  6.3递交地点: 中石化西北石油科生产研园区AM501室。

  6.4递交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长春南路466号。

  7.开标

  7.1开标时间: 2017 年6月7日 10 时 00 分。

  7.2开标地点: 中石化西北石油科生产研园区AM501室 。

  7.3开标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长春南路466号。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长春南路466号;

  邮编: 830011 ;

  联系人: 刘文胜 ;

  电话: 0991-3166275 ;

  传真: 0991-3166264 ;

  电子邮箱: liuws.xbsj@sinopec.com 。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2017 年 5 月18日

  附件: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招标项目名称及类别

招标项目编号

规定发售地点

规定发售时间

日起,至 日止

(工作日:每天 分至 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

投标人购买人

身份证号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投标标段

购买时间

发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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