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津区先锋等7个镇10个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包括先锋镇、夏坝镇、支坪镇、李市镇、朱扬镇和嘉平镇等7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江津区先锋等7个镇10个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已由江津发改函 [2016]41号、287号、316号和[2017]2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江津区先锋等7个镇10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
2.2 建设规模:江津区先锋等7个镇10座污水处理设施总处理规模 0.128 万m3/d;建安总投资约 1500 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标段 划分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址 |
设计处理规模 (万m3/d) |
江津区先锋等7个镇10个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3标段) |
三口污水处理站 |
三口垭 |
0.008 |
先锋镇夹滩社区污水处理站 |
先锋镇夹滩社 |
0.035 | |
先锋镇金紫村污水处理站 |
先锋镇金紫村 |
0.005 | |
夏坝镇夏坝场社区污水处理站 |
夏坝镇夏坝场 |
0.009 | |
支坪镇真武社区污水处理站 |
支坪镇真武社 |
0.005 | |
李市镇大桥村污水处理站 |
李市镇大桥村 |
0.012 | |
先锋镇永丰场污水处理站 |
先锋镇永丰场 |
0.02 | |
先锋镇绣庄、高牙村污水处理站 |
先锋镇 |
0.024 | |
朱扬镇桥坪场污水处理站 |
朱扬镇 |
0.005 | |
嘉平镇紫荆村污水处理站 |
嘉平镇 |
0.005 |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图示范围内的土建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施工(其中自动控制系统、在线监测系统、监控系统只预留预埋穿线管)、设备安装及调试、环境绿化工程、通过项目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 标段划分:本次同时对3个区的污水处理厂项目施工进行招标,共分3个标段。其中九龙坡区陶家等3个镇3个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为1标段,涪陵区珍溪镇5个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为2标段,江津区先锋等7个镇10个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为3标段。
2.4.1各潜在投标人均可对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的所有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参与投标,但拟投入各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不得重复,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按以下原则处理:
(1)两个及以上的项目同一天开标,投标人同时中标多个项目的,若存在项目班子成员任何一人重复,只取中标金额最大的项目作为中标人,取消其余项目的中标资格,其余的项目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次递补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2)两个及以上的项目不同时间开标:
①投标人已在之前招标人拟建的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中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或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若存在与本次投标项目班子成员任何一人重复的,按开标时间顺序取先开标的项目作为中标人,取消后开标项目的中标资格,后开标项目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次递补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②投标人已在之前招标人拟建的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中标,且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若存在与本次投标项目班子成员任何一人重复的,视为提供虚假资料,取消本次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本次项目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次递补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2.4.2若在合同实施阶段发现本次中标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与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有重复,招标人将没收履约担保金,同时有权追诉中标人的法律责任,并中止合同;
2.4.3另外投标人须提交本次投标拟派的项目班子成员均无在建项目的承诺(承诺格式自拟),无此承诺,按废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和业绩要求:
3.1.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近10年(竣工验收时间从200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独立承担过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业绩1个及以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2日 9 时00分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以及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指定质疑答疑区在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2017年5月26日10时前(北京时间),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4.3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4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 www.cpcb.com.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最新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及软件锁办理申请表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GEF格式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均为扫描件。电子标书生成器及专用U盘办理地址: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一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23-6367432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3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喻戍
电 话: 023-88521607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合信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二村18号附18-2
联 系 人:邝女士
电 话: 023-68620491转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