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澄清主要是招标人对本次招标中需修改及补充问题进行说明。若本澄清与招标文件有相抵触之处,以本澄清为准。
1、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七《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审查表》第7点“投标总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总价或各单位工程报价高于相应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修改为:“投标总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总价”。
2、本项目河涌清淤工程无措施项目清单,只有安全文明施工费。
3、招标控制价公布函中综合单价下浮有调整。详见本次澄清《附件1》
4、原答疑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单位工程“河涌清淤”工程工程费用预算汇总表中最后一行“总投资:伍拾玖万柒仟陆佰零壹元陆角贰分”删除,详见本次澄清《附件2》。
5、 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延长至:2017年6月5日23时59分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7年6月7日09时00分,截止时间:2017年6月7日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第6开标室7F)。
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2017年6月7日09时00分至10时00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第6开标室7F)。
开标时间:2017年6月7日10时00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第6开标室7F)
注:招标文件所涉及到以上内容作相应的修改,以本澄清文件为准。除上述澄清外,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