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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东疆港区北部管网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5-2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报建编号:1213408120150012招标备案号:12342017054001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津建交东疆施工[2017]05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港东疆港区北部管网二期工程 已由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 以 津东保自贸审[2015]18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港东疆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358196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中心 受 天津港东疆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天津港东疆港区新港八号路北侧,本次招标范围包括西藏路(澳洲北路-新港九号路)、拉萨路(澳洲北路-新港九号路)的雨、污、给水管线工程,管线总长度3077米。其中雨水管径为DN600-D2200,污水管径为DN400-DN600,给水管径为DN200-DN400。本工程一类费1699.8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港东疆港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港东疆港区北部管网二期工程二标段。本工程位于天津港东疆港区新港八号路北侧,本次招标范围包括西藏路(澳洲北路-新港九号路)、拉萨路(澳洲北路-新港九号路)的雨、污、给水管线工程,管线总长度3077米。其中雨水管径为DN600-D2200,污水管径为DN400-DN600,给水管径为DN200-DN400。本工程一类费1699.8万元。

  2.4 工期要求:2017年06月30日 至 2017年11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4611号联检服务中心C区1楼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5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6.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05月3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6.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 年 5 月 24 日 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05月24日至2017年05月3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4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金岸二道481号散货交易大厦701室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7.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

  7.3资格预审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无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无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港东疆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俊忠(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美洲路联检服务中心5层

  邮政编码:300463 联系人:曹丽华 电话:25704167

  传  真:25702110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中心(公章)

  法定代表人:邹立(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塘沽区金岸二道481号散货交易大厦701室

  邮政编码:300452 联系人:樊学锋 电话:25708829

  传  真:25708827

  日期:2017 年 5 月 24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建交局受理负责人:张军、王玉全

  电话:25605021、25607520传真:25605033电子邮箱:zhangjun@dongjiang.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4611号联检服务中心C区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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