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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鹿寨县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重)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5-2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鹿寨县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鹿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的政府采购计划的批准,拟对鹿寨县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鹿寨县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二、项目编号:LZHG16-063重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预估数金额(人民币):人民币叁仟叁佰肆拾万零壹仟肆佰元整(¥33401400.00)。

  六、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实施机构

  鹿寨县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鹿寨县环境保护局为鹿寨县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的实施机构,鹿寨县汇一联城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鹿寨县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的执行机构,并以鹿政函【2016】122号审核通过了项目实施方案,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BOT)。

  2.项目概况

  2.1本项目建设地点分别位于鹿寨县的46个村屯,分别是:

  寨沙镇九敢村的仁里屯、洛水屯,古木村的古木屯、里六屯、料旺屯、板里屯,六往村的月山屯、半岭屯、六往屯、下寨屯、浪洲屯,教化村的柳能屯、半岭屯,拉庙村的拉庙屯、榜朗屯、长枧屯,九甫村的上瓦窑屯,拉章村的板盘屯,寨沙村的大石头屯,龙江村的大河屯;

  中渡镇大兆村的老鼠坳屯、下末屯、大庙屯、山湾屯、旧县屯、厂高屯、大兆屯、大桥屯、石祥屯、糖藕屯,马安村的高椅屯,朝阳村的桥头屯、龙塘屯;

  鹿寨镇角塘村鹿鸣屯、查比屯,大村村的大村屯;

  四排镇水头村的甲凤屯、利简屯,四排村的三元屯、里坦屯,泗湖村的泗湖屯、彭村屯、法利屯、高寨屯;

  导江乡导江村的小河屯;

  江口乡丹竹村的丹竹屯。

  2.2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项目拟在鹿寨县的46个村屯建设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和污水处理站。新增污水处理站点43个、配套建设DN220主干管21608m,DN160次干管33527m、DN110支管39462m。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污水处理站点43个、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沉沙井、检查井及附属设施等。

  3.采购需求

  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中选社会资本方,采取BOT运作方式,由鹿寨县汇一联城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鹿寨县政府指定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按照法人治理结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及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项目公司建设完成污水处理设施、管网及相关配套设施后移交政府,项目公司根据PPP合作协议负责在合作期运营维护,获取合理的投资收益。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社会资本方持股100%,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专门用于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等,政府持股不占股份。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享有项目经营收益权。

  4.项目合作期限

  4.1项目合作期限为十年,其中建设期5个月,运营期为十年(含建设期)。

  4.2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

  5.投资回报机制

  投资人的回报方式为投资回报模式为:“政府付费”。

  5.1政府付费

  政府付费分为可用性付费和绩效付费,即对项目投资建设成本采用可用性付费,对运营维护成本采用绩效付费。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七、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已通过本项目(LZHG16-063重)资格预审并经过公示的投标人。

  九、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5月24日至6月5日止(工作日,9时~16时)。

  2.发售地点: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10楼)。

  3.售价: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以上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十、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投标人应于2017年6月13日17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网银(银行打印盖章)等形式交至保证金专户(必须在指定时间前到达专户),开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营业部,银行账号:0101012090615689。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2017年6月14日9时30分截标。投标人应于2017年6月14日9时至9时30分截标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8楼),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经验证后递交文件。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6月14日9时30分在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8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三、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鹿寨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鹿寨县鹿寨镇飞鹿大道31号

  联系人及电话:杨菲 0772-6869015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5层D区

  项目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772-4232226

  3.监督部门:鹿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2-6822756。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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