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作内容:供应成都市第九污水处理厂脱水液压系统大修备件包、提供现场大修服务(含技术培训)。
2.2招标范围:采购成都市第九污水处理厂脱水液压系统大修备件包、现场大修服务(含技术培训),金额约240万元。备件品牌为施维英,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供货期及服务期:
2.3.1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2周内完成供货。
2.3.2大修服务期:进场后2个月内完成大修服务(进场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 服务地址:成都市第九污水处理厂(锦江区大安桥村四组)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施维英授权维修文件(或授权维修证书);
(3)财务状况:2013年-2015年财务状况无亏损;新成立企业不满足年度要求的,从成立后至今财务状况无亏损。
(4)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2014年-2016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5 月 31 日至2017 年 6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256号中加国际)4楼409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备查,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 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加盖鲜章复印件);
(3) 税务登记证副本(验原件,留加盖鲜章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附营业执照副本。
4.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6 月 22 日10 时00 分,地点为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256号中加国际4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256号
邮编: 610023
联系人: 李女士
电话: 028-85320347
传真: (028)85321331
电子信箱(E-mail):39777881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256号
邮编: 610023
联系人: 李女士
电话: 028-61896152
传真: (028)85321331
电子信箱(E-mail):446750797@qq.com
2017年5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