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茅河水系污水排放拦截工程项目已由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三发改投〔2017〕1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第三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茅河水系污水排放拦截工程项目(施工第三标段)。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大茅河水系污水排放拦截工程,大茅河污染源起点为田独桥,终点为红沙码头,全长约11km。根据大茅河沿线片区分布情况,将大茅河沿线各个地块划分为三个片区,分别为:红沙片区(红沙、棕榈滩泵站、安游泵站、红土坎村)、吉阳中心小学片区(吉阳中心小学片区、新红村)、吉阳片区(岭仔村、山营村、乌石村、吉阳大道两侧、吉阳老菜市场片区),本项目三个片区的污水总汇水面积312.12公顷,三个片区的雨水总汇水面积约34.74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管道工程及提升泵站、雨水管道工程、破除及恢复路面工程等。项目施工分为三个标段,项目施工分为三个标段,本标段为第三标段,即吉阳中心小学片区。
2.3 建设地点:三亚市吉阳区。
2.4 工程招标控制价:43569245.38元(最终结算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2.5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与相关补充文件包含的所有工程)。
2.7 标段划分:设三个标段,本项目为第一标段。(投标人可以参加全部标段的投标报名,但仅限中标一个标段。如投标人被评标委员会确定为其中一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其余标段均视为放弃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国内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已加入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库,持有《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2 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注册有效期内。
3.3 财务要求:2013年-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无亏损。
3.4 信誉要求:2014年1月1日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人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在责令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和限制期内不得参加招标投标行为的处罚记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要求:投标申请人已加入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即日起至6月2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支付,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凡未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2日9时00分,地点为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4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工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898-88697996 电 话:1868963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