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JHDHZ-2017-03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菏泽市高新区滨河北路污水工程(杨营路-兰州路-新石南路)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菏泽市高新区滨河北路污水工程(杨营路-兰州路-新石南路);
2.2 工程地点: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河北路;
2.3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4建设规模:新建污水管道约1634米(具体数量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所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招标人另行说明的除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潜在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潜在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菏泽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报价者,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工程项目经理),在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2017年6月1日—2017年6月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到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菏泽市长江路与和平路交叉口西50米路北)(逾期不予受理),资料不全者谢绝报名。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④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身份证;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缴纳的由社保机构出具近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⑤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起至今)污水管道施工类似业绩;
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人报名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本工程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本工程项目经理现场报名);
注:报名时对携带资料的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的资格后审为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请在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530-6202206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菏泽市长江路与和平路交叉口西50米路北
联 系 人:杨先生 卞萌
电 话: 0530-7285555 17753008605 17753008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