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鼓风机采购及安装项目 已由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批准((2017)请字599号),项目业主为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鼓风机采购及安装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磁浮风机成套设备(主机+与主机配套的所有成套内容)的生产厂家车间加工、供货和运输、现场到货和储放、原有设备和管路拆除、原有风机基础土建修整、新风机和主控柜/进出风管路/动力电缆/自控电缆现场安装、新风机单体调试/联动调试/试运行、新风机安装过程中的连续供气保障措施、鼓风机房内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的安装、污水厂操作人员课堂培训和现场培训。
2.2交货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中标后 13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具体时间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2.4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所投产品必须为整机原装进口,在投标文件中应有制造厂家出具的货物原产地证明;
3.5、投标人可为所投产品的品牌设备制造商中国注册公司,也可为所投产品的品牌设备制造商中国区域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制造商直接投标,其代理商不得参加投标;
3.6、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区、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可以从“江苏检察网(www.js.jcy.gov.cn)”进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上自行打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后审需提供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授权委托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所投产品必须为整机原装进口,在投标文件中应有制造厂家出具的货物原产地证明。
4、投标人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如为代理商投标须同时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5、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区、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可以从“江苏检察网(www.js.jcy.gov.cn)”进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上自行打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5.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 公告日起至开标之前。
6.2获取方式: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tkfqztb.cn)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27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南通开发区新开北路宏兴路南) 。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崇川区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01-602室
邮 编: 226006
联 系 人: 尹建
电 话: 0513-89010636
传 真: 0513-89010636
2017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