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回龙圩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已由回发改【2015】16号 文件批准建设和回发改许准字【2017】7号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中央资金和自筹。招标人为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回龙圩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2.2 建设地点: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回龙圩镇。
2.3 规 模:污水处理厂造价约1500万元,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4 工期要求: 270 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包括建筑及装饰装修,室外附属工程,设备及配套设施安装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8 标段划分:按一个标段发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且无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拟任的关键岗位人员应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要求配备,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必须为本单位持证职工,证明方式:需提供连续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须提供相关查询网址、户名和密码查询),不提供的或者查询不了或者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一律按废标处理。且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6 中标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规定常驻现场对工程施工进行全程管理,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一经发现由招标人按相关规定执行。
3.7 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为准;
3.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持单位介绍信、公司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查验及复印件一套并盖单位公章留存)在2017年 06 月09日至2017年06 月 13日17时前自行踏勘现场,现场踏勘所有的费用和安全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 综合评估法Ⅰ ” 及永住建发【2015】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评审。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冷水滩支行
户名: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
账户:1910021329200026111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下载获资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3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6.4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 2240983611@qq.com ,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 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开标时间及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无效。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杨先生 何先生
电 话:13973487078 1807461260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驻永地址:永州市冷水滩逸云路198号四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8569397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