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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偃师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6-1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偃师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偃师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市财政和企业共同筹措解决,招标人为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偃师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2.2 招标编号:偃公建[2017]010号

  2.3 项目概况:新建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深度处理提升泵房、高密度沉淀池、转盘滤池。接触消毒池、巴氏计量槽、加药间、加氯间,改造污泥脱水机房、配电间等工程,对厂区道路、绿化、监控、厂区的电气、工艺管道、电气设备、自控设备、视频设备等项目进行改造及施工。

  2.4 建设地点:偃师市境内。

  2.5 资金来源:市财政和企业共同筹措解决。

  2.6 项目概算:约1600万元。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共八个标段(一、二、三标段:施工;四、五、六标段:设备工艺管道;七标段:电气及厂区改造;八标段:监理)。

  2.9 招标范围:一标段至七标段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八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阶段及施工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10 计划工期:一标段:80日历天;二标段:80日历天;三标段:80日历天;四标段:50日历天;五标段:50日历天;六标段:50日历天;七标段:80日历天;八标段:从本工程施工开始至本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3.2 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2016年03月以来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保明细。

  3.3 须提供近3年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且无不良记录。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2014年06月12日至2017年06月12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证件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6投标人只能对本项目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3.7 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8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

  3.9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均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提供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2016年03月以来连续一年及以上的社保明细、劳动合同。

  3.10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

  3.1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12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

  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3.7 须为设备生产厂家。

  3.8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七标段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3.7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8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

  3.9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均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提供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2016年03月以来连续一年及以上的社保明细、劳动合同。

  3.10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八标段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3.7 须具有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8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在报名单位注册),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其他在建工程,须提供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总监签字,格式自拟)。

  3.9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2016年03月以来连续一年及以上的社保明细、劳动合同。

  3.10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

  3.1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和项目总监),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12日至2017年06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

  4.2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

  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1)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投标报名企业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照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备案信息。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明细),审计报告、无失信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技术职称证、劳动合同和社保明细)、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劳动合同和社保明细)。

  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明细),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无失信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七标段: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明细),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或可扫描二维码的复印件加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技术职称证、劳动合同和社保明细)、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劳动合同和社保明细)、无失信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八标段: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明细),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书、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劳动合同和社保明细)、无失信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投标人须携带所投标段证件要求验证原件,留装订成册复印件2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注: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5.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5.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4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07月03日上午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及开标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偃师市浙江大厦6楼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379-60215050

  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楼903室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379-63239777 0371-86688490

  邮 箱: hnhxlys@163.com

  2017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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