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通市崇川区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招标人名称)的 崇川区2017年度河道截污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已经南通市崇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筹集。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崇川区2017年度河道截污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崇川区
(2)建设规模:总投资1300万元
(3)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计划工期:2017年7月至2017年11月,施工总日期为100日历天。
三、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叁个标段,每位投标申请人可申请参与壹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申请,但最多只能中壹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一标段:红星二河、棉机河截污工程
二标段:西山河截污工程
三标段:城南涧河和城南中心河截污工程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的资质类别: 独立法人资格 和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2)参加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
五、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证明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与投标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6年6月至2017年5月连续12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
(8)近三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推)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报名单位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江苏企业可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下载打印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9)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10)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未尽之处具体详见第二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凡对本工程有意愿的,请2017年6月30日 9 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交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用CA登陆南通市工程建设网网上招投标系统予以提问,具体操作详见《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
(3)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255元/每标段,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6月30日9时 3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南通市工农路150号政务中心裙楼5楼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以开标当日电子屏显示的为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 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详见附件1.
九、代理机构:本工程由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招标人: |
南通市崇川区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青年中路 |
地 址: |
南通市南大街129号兴胜大厦5楼 |
联系人: |
葛工 |
联 系 人: |
于文艳 |
电 话: |
0513-55082235 |
电 话: |
0513- 85798501 |
传 真: |
传 真: |
0513- 85510352 |
附件1
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签到及会议地点为本工程开标室,以开标当日电子屏显示的为准),否则不论何原因,均视为自动弃权,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
各投标申请人可申请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但仅可中壹个标段。本工程开标先后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已在前面标段中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面标段的评审。
注意事项:“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资审条件、业绩、奖项等),一律从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有权不予认可,部分无法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将能正确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按时解密,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一、评标程序
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人。
二、资格审查程序及办法
(一)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后,方可参与商务标的评审。
(二)评标委员会按下表所列的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投标人须提供材料 |
1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2 |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
3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
4 |
企业财务状况 |
财务状况良好 |
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5年度(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
5 |
企业信用评价档案 |
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
《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
6 |
拟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
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7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①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②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连续6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 |
①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②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连续6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 |
8 |
无行贿犯罪证明 |
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报名单位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江苏企业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下载打印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
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
9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
①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七、诚信承诺书”)或②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的证明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建设单位同意并已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证明。 |
10 |
诚信承诺书 |
无借资质、挂靠、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现象 |
承诺书 |
上述所有材料(1-10)均要以原件扫描格式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体现,投标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后,方可参与商务标的评审。
三、商务标评审
本工程商务标评审设置三种评标办法,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时随机抽取一种方法作为三个标段商务标的评审标准。
①本项目三个标段的评标办法、Q1、K1均仅抽取一次,即三个标段为统一的一种评标办法、Q1、K1值。
②若招标人抽取“评标办法3”作为本项目的商务标评审标准时,“评标办法3”中涉及的“由招标人代表现场从参与商务评审的所有投标单位中随机抽取5家单位 ”抽签时,各标段分别抽取。
评标办法1:
(1)确定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等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无效报价、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均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确定评标基准价
以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2家,流标;若有效投标文件≥3家且≤6家时,所有有效报价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且≤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1家时,去掉1+X/10家最低价,(1+X/10去小数点后取整,X为投标家数),然后从低到高取9家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
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0.86×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3)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97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1分,每下浮1%扣0.6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评标基准价只计算一次(算术计算错误除外),在后续评审中不论何种原因均不做调整。
(4)企业信用评定分(3分)
企业信用评定分=企业信用得分*3%(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企业信用得分为企业CA系统信用得分为准。
(5)计算各投标人得分
各投标人总得分=投标报价得分+企业信用评定分。
(6)确定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
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若最高得分有相同时,则通过抽签的方式在2个或多个中标候选人中产生抽签人,并由抽签人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抽取最终的中标候选人。
评标办法2:
(1)确定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等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无效报价、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均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确定评标基准价A
①若有效投标文件≤2家,流标;
②当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单位≥3家且<7家时,A=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③当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单位≥7家且≤10家时,则A=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中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④当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单位≥11家时,则A=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中去掉1+X/10家最低价,(1+X/10去小数点后取整,X为投标家数),然后从低到高取9家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3)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97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1分,下浮1%扣0.6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评标基准价只计算一次(算术计算错误除外),在后续评审中不论何种原因均不做调整。
(4)企业信用评定分(3分)
企业信用评定分=企业信用得分*3%(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企业信用得分为企业CA系统信用得分为准。
(5)计算各投标人得分
各投标人总得分=投标报价得分+企业信用评定分。
(6)确定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
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若最高得分有相同时,则通过抽签的方式在2个或多个中标候选人中产生抽签人,并由抽签人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抽取最终的中标候选人。
评标办法3:
(1)确定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等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无效报价、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均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确定评标基准价
①若有效投标文件≤2家,流标。
②当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9家(含9家),则A=各投标人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③当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多于9家时,A值按以下原则计算:
第一步:资格审查结束后商务标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现场从参与商务评审的所有投标单位中随机抽取5家单位,随机抽取5家单位中的有效报价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第二步:除随机抽中5家单位以外的各投标单位有效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取排名前4名的有效报价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第三步:A=随机抽取的5家单位中的有效报价与排名前4名有效报价组成的算术平均值;
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0.86×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3)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97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1分,下浮1%扣0.6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评标基准价只计算一次(算术计算错误除外),在后续评审中不论何种原因均不做调整。
(4)企业信用评定分(3分)
企业信用评定分=企业信用得分*3%(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企业信用得分为企业CA系统信用得分为准。
(5)计算各投标人得分
各投标人总得分=投标报价得分+企业信用评定分。
(6)确定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
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若最高得分有相同时,则通过抽签的方式在2个或多个中标候选人中产生抽签人,并由抽签人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抽取最终的中标候选人。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办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备注:随机抽取的投标单位序号对应签到的顺序号。第一步中被抽中投标单位若发现有重大偏差,不再从剩余的资格审查合格单位中抽取;第二步中所取投标单位若发现有重大偏差,则按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填补,直至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四、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五、评标过程如遇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具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