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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牟县韩寺镇瓦灰郭社区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厂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6-1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中牟县韩寺镇瓦灰郭社区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厂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牟县韩寺镇人民政府委托,就中牟县韩寺镇瓦灰郭社区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厂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中牟县韩寺镇瓦灰郭社区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厂工程

  2.2招标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17-06-18

  2.3建设地点:中牟县韩寺镇瓦灰郭社区

  2.4工 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韩寺镇瓦灰郭社区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

  2.6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投标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报名企业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企业信誉,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

  3.2(三证合一的按三证合一执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

  3.3报名单位需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具备中级职称证,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5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证、造价员、资料员、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证;

  3.6投标单位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承接过单项合同类似项目业绩1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拟派项目经理完成过单项合同类似项目业绩1份(项目经理业绩同企业业绩不得重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3.7投标人近三年度(2014、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8投标人近6个月依法纳税的完税凭证及社保缴纳证明;

  3.9企业具有认证合格的三体系证书及信用AAA证书;

  3.10投标单位报名时还应携带企业住所地或本项目实施地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3.11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4.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7年 6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携带以下资料到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向北100米路东中亨大厦713室报名:

  4.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4.2(三证合一的按三证合一执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

  4.3企业资质证书;

  4.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报名时本人到场)、职称证、劳动合同及近一年社保证明(以个人单页为准),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4.5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劳动合同、近一年社保证明(以个人单页为准),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资料员、质量员)上岗证、劳动合同及近一年社保证明;

  4.6企业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4.7提供本项目实施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告知函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无行贿查询内容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代表人);

  4.8报名时要求被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近一年社保证明(以个人单页为准);

  4.9投标人近三年度(2014、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10信用记录查询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11投标人近6个月由依法纳税的完税凭证及社保缴纳证明;

  4.12三体系证书及信用AAA证书;

  4.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1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4.15投标单位提交的报名资料内所含的全部人员均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包括法定代表人)。

  请各报名人按以上顺序整理报名资料装订成册1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上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备注:①上述条款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②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③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以上相关证件均可上网查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6月25日;

  5.2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向北100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713室。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7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向北100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721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牟县韩寺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中牟县韩寺镇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向北100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

  联系人:王女士/白先生

  电 话:0371-55022101/13663016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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