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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平市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7-6-1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就高平市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进行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现请有意向的潜在社会资本方报名参与资格预审申请。 1.招标条件

  高平市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已由高平市人民政府批准以PPP模式进行投资、建设与运营,项目授权主体为高平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高平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现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向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邀请。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高平市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

  2.2项目编号:SXWCZFCG-2017-015

  2.3建设地点:高平市

  2.4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1座:分二期实施,设计总规模(远期2030年)4×104m3/d,按地上式污水处理厂设计,其中一期工程2×104m3/d;污水管道:2.8km,按远期规模建设实施。

  2.5合作期限:26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5年。

  2.6项目总投资:11384万元

  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模式进行运作,高平市人民政府(下称“政府”)授权高平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下称“住建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由住建局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资本,中标社会资本应与由政府方与联合成立项目公司。住建局与项目公司签署PPP协议,授权项目公司本项目的经营期,约定项目公司在合作经营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等工作,并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需将本项目相关设施完好、无债务、不设置担保地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1384万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2277万元,其中:政府方出资228万元,占股权比例10%;社会资本方出资2049万元,占股权比例90%。注册资本金应在项目公司成立后三十日内,由政府方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方按照持股比例同步出资到位。剩余资金9107万元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股东贷款等方式筹集,具体融资工作由社会资本方负责。

  2.7回报机制:政府付费模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污水处理费,其中包括了建设成本、运营成本及合理回报

  2.8调价机制:临时调价机制+日常调价机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主体要求

  3.1.1申请人可以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

  3.1.2如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则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三(3)名;

  3.1.3如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则联合体需明确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资金筹措和项目建设、运营阶段的主办、沟通、协调等工作;

  3.1.4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不同申请人同时参加投标;

  3.1.6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3.2资质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具备该项资质即可)。

  3.3.财务要求

  截至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5亿元人民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以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截至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银行可用授信额度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3.4业绩经验要求

  截至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五年内,申请人至少具有一(1)项投资合同金额2亿元(含)以上或已运营或在运营日处理2万吨污水处理项目不少于1个,需提供已签署的合同作为证明文件(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

  3.5技术能力

  申请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和管理能力。

  3.6其他法律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出具由公司的法人代表或其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的声明,声明和保证以下内容:

  3.6.1在本次资格预审申请过程中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信息均真实、准确,如因其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申请人将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3.6.2在过去三(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内,没有因为任何直接由于申请人的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的情况发生;

  3.6.3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其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或管制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法律诉讼中的对象。

  4.资格预审方法

  4.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4.2不限定参与社会资本竞争的合格申请人的数量。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21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高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经办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执照(且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5亿元人民币);

  (4)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提供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及联合体协议书;

  (5)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6)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银行可用授信额度证明(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

  (7)截至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五年内,申请人至少具有一(1)项投资合同金额2亿元(含)以上或已运营或在运营日处理2万吨污水处理项目不少于1个(以签订合同为准);

  (8)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书面告知函;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份。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6.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7日14时30分,

  6.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高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项目资料目录

  8.1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8.2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8.3项目正式实施方案及政府审核意见;

  8.4可行性研究报告、产出说明。

  9.联系方式

  采购人:高平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593319480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文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313412916

  山西文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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