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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市梅江区梅江干流沿河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7-6-1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梅州市梅江区水务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梅江区梅江干流沿河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采购项目编号:441402-201706-332001-0007)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投融资、建设及运营单位。欢迎供应商报名参加预审。

  一、项目授权主体: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

  二、项目实施机构:梅州市梅江区水务局

  三、PPP项目编号:GZHD17MJFG0502

  四、PPP项目名称:梅江区梅江干流沿河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

  五、PPP项目采购需求:

  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梅江区梅江干流沿河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包括长沙镇污水处理设施、三角镇污水处理设施、西阳圩镇污水处理设施,白宫圩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设施的建筑物的土建及设备安装、配套管网工程等,各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基本情况如下表:

  梅江区梅江干流沿河镇污水处理设施基本情况表

名称

指标

长沙镇污水处理设施

三角镇污水处理设施

西阳圩镇污水处理设施

白宫圩镇污水处理设施

设计规模( m 3 /d )

1500

2000

4000

3300

规划年限(年)

2035

工艺技术方案

污水处理工艺

MBR 膜技术处理工艺

MBR 膜技术处理工艺

NCBR 一体化技术工艺

NCBR 一体化技术工艺

污水排放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18918-2002 )一级 A 标准与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 )一级标准较严值

项目选址

长沙镇水利局排灌站南侧

三角镇三龙村机场安置区

西阳中学足球场西南角

白宫河生态河堤旁

规划占地( m 2 )

644.3 (其中泵站 44m 2 )

660

1346.7

724.2

建设单位

梅州市梅江区水务局

污水处理设施投资(万元)

787.97

984.22

1810.25

1542.90

管网投资(万元)

718.97

984.37

1371.43

796.91

  梅江区梅江干流沿河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长度一览表

项目

污水主干管长度( m )( DN600 )

污水支管长度( m )( DN400 )

接户管长度( m )

( DN150 )

长沙镇污水处理设施

2000

4000

15000

三角镇污水处理设施

3600

6177

18800

西阳镇污水处理设施

2816

5632

40000

白宫镇污水处理设施

1250

6028

18800

  2、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建设投资8997.01 万元,建设期利息 431.20 万元,流动资金 110.93万元,项目总投资为 9539.14 万元。单位运行成本:2.25 元/吨水,年运行费用:390.85万元/年。

  3、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 BTO模式,政府将项目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及维护等全部交给社会资本,由政府通过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服务费的方式购买项目可用性(符合验收标准的公共资产),以及支付运维绩效服务费的方式购买项目公司为维持项目可用性所需的运营维护服务(符合绩效要求的公共服务)

  六、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对社会资本方要求具有项目组织实施管理能力(勘察设计、建设、运营)及相应的投融资能力,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2、资格预审申请人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以2015年度或2016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或资格预审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金金额为准)。(净资产或注册资本金的汇率以2016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只需联合体其中一方满足要求即可。

  3、企业资质要求:

  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③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只需联合体其中一方满足要求即可。

  4、人员要求:

  ①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

  ②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工程专业类高级或以上职称;

  ③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只需联合体其中一方满足要求即可。

  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注册的勘察设计、施工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申请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有效期内关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对联合体成员投标的,应对联合体成员各方均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7、申请人在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并满足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法:

  1、请于2017年6月17日至2017年6月23日(北京时间9:00~11:30、14: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地址: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梅州市工会大厦12楼)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2、资格预审文件及其他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报名须提交的资料:一份,须加盖申请人公章(联合体加盖牵头人公章),并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提供的报名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国家规定可通过二维码验证的及法人身份证除外)核验后退回):

  3.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出具);

  3.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3.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3.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3.6施工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3.7设计负责人工程专业类高级或以上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3.8勘察负责人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3.9省外勘察设计、施工企业提供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10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有效期内关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出具);

  3.11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联合体各成员均需盖章并签字);

  3.12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申请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出具);

  3.13本项目报名登记表;

  上述报名资料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及拟派的施工、设计、勘察负责人亲自携带相关原件及报名须提交的资料现场报名。

  七、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技术引进和转让等政策要求,以及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1、中标社会资本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符合政策且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技术引进和转让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

  2、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须按采购文件有关要求递交投标担保和履约担保。

  八、提交资格申请文件时间:2017年7月10日14时30分至2017年7月10日15时00分(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九、提交资格申请文件地点:

  提交资格申请文件地点: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梅州市工会大厦12楼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开标室;

  十、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止。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梅州市梅江区水务局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3-2196650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仲元东路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购买标书联系人:袁先生、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3-2259923

  传 真:0753-2251923

  邮 箱:hdmzfgs@163.com

  (三)财政部门:梅州市梅江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753-2196664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仲元东路51号

  附件:资格预审文件、报名登记表、联合体协议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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