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无为县人民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编号:WH09CG2017HW1650 )作出如下澄清:
1、本项目投标人资质要求变更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设计、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2、本项目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现变更为: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5月1日以来)须具备至少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500张及以上床位医院类似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业绩(开标时时提交合同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本项目报名时间延长至2017年6月26日17时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不变。
根据本次澄清内容重新修改了招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以本次公布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无为县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安徽省建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