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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6万吨/天扩能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6-1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本招标项目 污水处理厂6万吨/天扩能工程 已由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关于下达2017年城建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盐开管[2017]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建设局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多渠道筹措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须网上注册后(投标申请人须使用盐城CA锁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方可参加本工程投标(咨询电话:0515-69083422)。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6万吨/天扩能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2、工程地点:位于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3、工程规模: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能工程规划日处理规模为6万吨(处理污水含电镀、光伏、印染等工业废水),总投资约1.5亿元,占地约50亩。

  4、工期要求: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20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批复完成后30日历天内完成地质勘探、初步设计和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审批后50日历天内完成全套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图纸审查。具体设计周期均服从招标人需要,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的相关行业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批;施工图设计确保通过图审,并满足施工要求。施工图达到国家相关设计深度标准要求的同时,其工程造价指标在合理、科学的基础上节省投资,厂区及管线地质勘探方案需报招标人批准后实施,其成果符合国家标准。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6万吨/天扩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含工艺设计)、全套施工图设计(含本工程规划范围内的土建、设备、电力、围墙、道路、路灯、景观绿化、目视化标识等全部设计)、厂区及管线地质勘探(详探)、技术交底(含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变更等)、竣工验收评价、项目运行期二年内的技术跟踪服务(施工期要求项目负责人驻场服务,运行期不要求驻场,但必须做到有设计人员随时跟踪服务)和项目后评价等相关服务。

  六、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可为联合体)须同时具有a.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专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b.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c.市政公用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申请人须具有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日处理规模不少于4万吨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的业绩【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设计合同原件。提供的设计合同须经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加盖备案章,如业绩项目所在地已取消书面备案的,设计合同未加盖备案章印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书面证明必须明确业绩工程已经过备案并注明备案时间;如提供的设计合同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市政专业(排水工程)高级技术职称(职称证书未明确专业的,以学历证书为准)。

  4、投标人须保证投标委托代理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人应提供拟报名委托代理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项目设计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等不少于 3人)在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7年1月—2017年6月连续6个月上述人员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原件(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始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的有效章印),证明需7月份以后出具,且自投标单位提供的养老保险金相关证明中投标人所标明开始交纳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双方劳动关系未改变。外市区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联合体投标的只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包含上述成员不少于3人的养老保险材料原件)。

  5、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的申请人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以设计资质为牵头人;②联合体不得超过两家独立法人单位;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6、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7、投标人有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不良行为的,并在国家、江苏省级有关部门以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公示期间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8、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设计负责人。

  9、为便于项目管理和实施,如中标单位非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入驻企业,须总部搬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或经中标单位授权后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成立分公司,结算等相关工作将与搬迁至盐城经济经济开发区的总部或经中标单位授权后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成立的分公司进行办理。

  七、投标保证金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6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账号:32001735136059966999),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开标前,投标申请人须持交款凭据原件(网汇可以到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网汇回单或银行盖章认可)、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经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验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投标保证金退还

  2.1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并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2 有投诉(异议)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异议人(投诉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2.3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规定的时间内中心财务室进行网上退款。详情咨询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府西路一号国投商务楼C楼 五楼525室。

  2.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招标人所有。

  八、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九、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十、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四楼(市行政中心和驿都大酒店中间一栋)】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招标文件,同时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电子档,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17年 6 月 19 日至2017年 6 月 26 日(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答疑文件无法获取、中标结果无法公示的,责任自负)。

  2、领取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发售窗口及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元,前台缴费,网上电子档免费领取,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十二、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十三、本招标项目严禁挂靠,一经发现有挂靠嫌疑,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盖章):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孙昊

  联系电话:13291368086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王俊

  联系电话:0515-68606911,17352330333

  地址:盐城市青年路51号钱江财富广场东区B座9楼

  2017年6月19日

  附件:

  评标办法及评标规则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从费用报价(50分)、工作方案(50分)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初步评审

  1.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3)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有);(4) 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如有必要同时提供学历证书);(4)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经过主管部门备案的4万吨/天(含)以上工业污水处理厂设计业绩合同原件;(5)拟报名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等不少于3人)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7年1月—2017年6月连续6个月上述人员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原件(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始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的有效章印),证明需7月份以后出具。外市区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联合体投标的只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包含上述成员不少于3人的养老保险材料原件)。

  评标委员会对以上所有原件材料进行审查,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如是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双方资格审查文件)。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保证复印件(扫描件)与原件一致,且复印件(扫描件)完整、清晰可辨,原件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资格审查资料不予以通过。

  2. 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质量及周期、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暂定价、投标文件内容是否齐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只有通过响应性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二)评审

  1、费用报价(50分)

  1.1本次勘察设计服务费报价采用“固定百分率”报价,评审时以投标承诺书中的固定“百分率”进行计分。

  1.2 有效投标报价

  1.2.1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

  1.2.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固定百分率”不高于2.15%,计算基数为本工程施工单位的中标价(不含暂列金额及其规费税金)。

  1.3 评标基准价:为经初步评审后无明显废标情形且其投标报价在规定范围内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百分率)。

  1.4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相差1%扣0.5分,上述分值计算时,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

  2、工作方案(50分)

  设计工作方案(文字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工艺设计是否合理,是否满足招标人的功能使用需求;

  2)、结合招标人提供的设计要求,对设计工作的设计思路、设计要点等的构思;

  3)、设计质量控制要点及措施;

  4)、专项设计分包情况和分包设计质量控制要点及措施;

  5)、设计工作进度计划安排及保证进度的措施;

  6)、项目投资估算书及经济技术指标;

  7)、设计符合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环境效益的描述;

  8)、配合工程实施,提供优质服务的措施进行描述;

  9)、项目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上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工作方案进行评分,打分区间48-50分之间,以0.01分为一个计分单位。工作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的,设计工作方案不得分。

  (评委打分如5人以上则取所有成员中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该项得分;5人及其以下则取所有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该项得分)。

  (三)定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得分从高到低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投标人得分并列的,须明确中标候选人或需对中标候选人排序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如投标报价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进行排序。

  (四)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3、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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