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应招标人要求现将投标截止时间作如下变更:
1. 招标公告5.1款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由“2017年6月24日9时00分”更正为“2017年6月26日15时00分”。
2. 投标人须知5.1款及2.2.2款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由“2017年6月24日9时00分”更正为“2017年6月26日15时00分”。
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琼中鑫三源水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0日
琼中县富美乡村水环境治理项目—营根镇高田村委会南湴村污水收集及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琼中县富美乡村水环境治理项目—营根镇高田村委会南湴村污水收集及处理工程已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琼中发改审批函〔2017〕1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琼中鑫三源水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琼中鑫三源水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琼中县营根镇
2.2 建设规模:污水处理站规模为20m3/d,每天按24h设。
2.3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污水处理工程、管网工程及配套工程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口市海秀路51—2星华大厦8楼807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24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海口市白龙南路琼苑宾馆3楼2号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琼中鑫三源水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营根镇虎头路35号水务局综合楼3楼 地 址:海口市海秀路51—2星华大厦8楼807室
联系人:栗工 联系人:李工
电 话:86221035 电 话:18789776557
传 真:86221035 传 真:66514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