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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市市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电气自控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6-2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项目信息

  招标人:湖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宏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秀云 联系电话:0572-2708071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820号美欣商务大厦四楼

  招标项目名称:湖州市市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电气自控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G(Y)2017—019

  招标范围:自控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验收、培训以及相关技术服务等内容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总投资:约408万元

  项目建设地点:市北污水处理厂

  项目规模:本项目为3万吨/日污水处理电气自控设备采购

  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批复:湖发改审批[2015]97号

  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6月23日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3日至 2017年6月29日,每日上午9:00~下午16:00(节假日除外) ,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

  报名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楼三楼建设项目分中心窗口(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湖州市民服务中心内)

  联系人:小杨 小陆 联系电话:0572—22200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国内注册的供货商,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完成本项目的服务能力,投标人至少需提供一个自2011年1月至今同类项目业绩,业绩要求: 3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及以上规模污水处理厂并已完工投入运行的设备供货(承包)业绩(必须含自动化控制系统),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提供业绩合同及业主单位出具的投入运行和履约情况评价的证明文件,业绩合同或业主单位出具的投入运行和履约情况评价的证明文件应能体现上述指标的具体数据,否则资格预审时按业绩不符合要求处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1)本项目拒绝第一次招标时资格预审合格且未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出具不参加投标的书面正式说明的单位除外);2)本项目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二、报名要求提供资料

  1、企业介绍信、企业概况、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席位证(可在递交报名资料时同步办理,《交易席位证》办理流程详见建设交易指南、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的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企业无须提供税务登记证)、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业绩合同复印件及业主单位出具的投入运行和履约情况评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以上1、2条款报名资料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其中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副本可以不提供原件核查但仍需加盖单位公章,其余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受理】。

  3、因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统一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请各投标人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投标报名资料一同递交。

  4、报名资料应装订成册,并加盖页码,否则不予受理。

  5、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窗口仅负责潜在投标人提交报名资料的接收,报名资料是否满足资格预审要求,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单位提交报名资料等所有资料均须真实有效的,如有不实,将取消其参加本项目投标资格,并给予6个月以上的不良行为公示。

  7、选择投标申请人方法:通过制,经资格预审合格的全部入围。

  8、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三、相关文件下载(详见湖州市行政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料下载专区)

  1、《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

  2、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

  湖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宏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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