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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镇江市丹徒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EPC+运维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6-2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 镇江市丹徒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 EPC+运维项目 已由 镇江市丹徒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 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为镇徒发改经信【 2017】 10号)。工程所须资金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 1)本项目为丹徒区域范围内 137个村庄 23194户的污水治理工程,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中标人,由中标人提供项目勘察、测绘、设计、建设、运维服务,其中 2016年环保的 21个村庄只需要建设和运维。投标人须对项目范围内的农村情况进行现场勘探,预估项目实施存在的各种风险或不可预见因素,招标人对提供相关资料的准确性不承担责任。项目合同期内管网、构筑物、设备等发生损坏、更换,应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 2)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7.8.1.-2018.8.31.(396日历天 )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单一法人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负责设计的成员具有市政行业设计(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单一法人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负责建设的成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单一法人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负责运维的成员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生活污水乙级(二级)及以上)(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或省级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

  4、拟选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件( B类证),且需提供项目经理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 3个月( 2017年 2月 -2017年 4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家。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7、单一法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承担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后期运营维护工作(提供承诺书原件)。

  8、单一法人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负责建设的成员依据《镇政办发〔 2016〕 42号》文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本地施工企业应出具镇江地区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以下简称“信用管理手册”),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外地施工企业应出具镇江地区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管理手册》或在镇江地区缴纳的在有效期内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凭证。《信用管理手册》或农民工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作为资格评审的内容,如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满足要求,则资格评审不合格。《信用管理手册》办理和农民工保证金缴存遵循属地管理原则,镇江市本地建筑业企业办理《信用管理手册》和缴纳农民工保证金在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市外建筑业企业可在首个投标项目或承包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招投标阶段,市外建筑企业缴存农民工保证金标准按照镇政办发〔 2016〕 42号文件执行。《信用管理手册》和农民工保证金缴纳纳凭证实行一地办理,全市互认。工程报监及实施阶段,市外建筑企业农民工保证金缴存办法参照《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建管? 2016? 707号)执行。联系方式:丹徒区建设工程管理处(安监站),联系人:冷工,联系电话: 0511-88991627,财务咨询: 0511-88991628。

  5.投标保证金

  各潜在投标单位必须于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80万元;投标保证金实行网上支付(户名:镇江市丹徒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 932004010021398894,开户行:邮储银行丹徒支行)。(联系电话: 0511-88991767)。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电汇时,必须将“保证金缴纳码( 8位数)”填写在电汇凭证的“附加信息及用途”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加报名单位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注: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纳,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6.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即日起至 2017年 6月 30日 24: 00期间使用企业 CA证书登录 http://222.186.125.129/zjhynew,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300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CA证书办理咨询: 051185221021,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 18052893535)。

  7.工程招标定标实施细则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的评标方法,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具体评标、定标实施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

  8.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 2017年 6月 24日 00: 00起至 2017年 6月 30日 24:00止;

  10.招标人:镇江市丹徒区恒瑞新市镇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镇江市丹徒区芳草园 1幢第 4层 402-5

  联系人:蒋工 电话: 15262928738

  邮编: E-mail:

  11.招标代理: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山西路 120号江苏成套大厦 1602、 1604室

  联系人:黄工 纪工 电话: 025-86630962 83312542

  邮编: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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