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宁海县前童镇镇区污水处理站工程
1.2工程概况 : 本工程位于宁海县前童镇。建设规模:设备用房155.54m2,及相应的池、井等,主要包括提升井、生化池、二沉池、设备用房、污泥回流井、污泥排放井、絮凝沉淀池及相应的设备和附属工程( 道路、围墙、大门、绿化等)及竣工后3年的系统运行维护工作(不含管网系统维护)。工程总造价 3530469 元。资金来源:自筹。招标工期:200日历天。质量要求:达到行业规范、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1.3 招标内容:污水处理站等工程施工及3年运行维护(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6月27日15:00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水污染治理工程)。
2.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2.4、投标人配备的项目经理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同时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②项目经理要求无在建项目。
2.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3个月内、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1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27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在宁海县检察院查询的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104。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开标时间:2017年7月19日14时30分;
4.2 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获取
2017年6月27日15:00时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网页下方下载。
七、投标保证金:
1、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2、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3、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
4、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陆万元整 ;
5、截止时间:2017年7月19日13:30时前实际到账;
6、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系统缴纳。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注册并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审核,咨询电话:65131823。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海县前童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宁海县前童镇
联系人:王武辉
联系电话:13566552095
招标代理人: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兴工三路69号二楼
联系人:严岳海
联系电话:0574-65250961